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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星级企业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74/2021-00027
主题分类: 工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信发〔2021〕89号 发布机构: 工信局  
产生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1年度工业星级企业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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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业星级企业评定的通知
武工信发〔2021〕89号
 

各镇、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市局工作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工业星级企业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税收标准。2021年度企业上缴入库含有地方级税收的全部税收总量超过3000万元(含当年免抵税额数),包括上市公司高管限售股减持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企业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

2、企业界定。在常州市境内注册、缴税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以集团名义合并参评的企业,仅限于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一级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其他本地企业,必须合并申报参评。

同一外地企业在常州市范围内成立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企业,视为关联企业,须合并申报参评,并明确入库税金最高的企业参与表彰。

央企、省属企业在本地成立的同一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分公司,须合并申报参评。

3、其他要求。(1)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不得参评;(2)在信用常州平台存在严重失信情况,不得参评;(3)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不得参评;(4)按照《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8〕27号),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评;(5)集团企业须一次性申报,不得补报。

以《常州日报》2021年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申报2021年度星级企业的公告》中设定的申报条件为准。

二、申报要求

1、请各镇、开发区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同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工作。

2、凡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参评的企业,请如实填写《2021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附件),同时上报盖章的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娇露   电话:86310163   QQ:1016230151

附件:2021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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