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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89/2021-00011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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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常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考生领证时核对相关证件及材料,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现将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其中: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4日期间双休日正常休息,不办理审核领证;2021年10月26日以后,工作日正常办理审核领证。

二、领证地点

领证点 

地       址 

联系电话 

常州市直 

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一楼大厅会计服务窗口

86800339 

武进区 

武进区鑫都大厦—延政中大道23号财政局一楼

89858071 

金坛区 

金坛区清风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C幢二楼财政窗口 

82328580 

溧阳市 

溧阳市南环路26号城发大楼一楼大厅财政窗口

87229214 

三、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 

3.常州地区所属地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常州地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考生可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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