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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4日,省政府修订印发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去年3月1日,市政府修订印发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我区当前沿用的政府工作规则是2017年制定的,目前,内外部形势、部分工作要求都发生了变化,此次修订我区的《政府工作规则》,主要是贯彻落实2018年《国务院工作规则》和省、市最新的《规则》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强化规矩意识、着力打造“六型”政府的目标,进行统筹安排和细化内容。
本次修订的《政府工作规则》共十一章、五十八条,全文近8000字,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体现了指导性。《规则》系统全面地对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会议制度、公文审批、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可以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区政府的高效运转。二是体现了针对性。《规则》对一些重点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比如: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评估作了明确,对如何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提高效能提出要求,对各类会议的任务、组织、实效、请假制度进行明确,对公文的行文规则、办文流程、签发程序、发文管理、办理时效进行明晰,对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区政府组成人员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进行完善,等等。三是体现了可操作性。《规则》坚持务实原则,以一个个条款的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如何开展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既强化了政府工作的严肃性,又增强了各地各部门工作的预见性,力争达到有的放矢、确保实效的目的。
《规则》印发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武政发〔2017〕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