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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1. 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3. 脱贫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做到就业援助服务全面覆盖、就业援助政策应知尽享,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创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五、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各辖市、区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四清”要求,全面了解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建立帮扶清单。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开展就业帮扶做好准备。
(二)精准提供就业服务
各辖市、区要根据困难群众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强化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对长江禁捕退捕渔民严格落实转产就业“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更新安置保障实名制信息,着力提高就业稳定性。
(三)精心组织招聘活动
各辖市、区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集中开展互联网求职招聘,广泛采集和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最大程度满足劳动者就业和企业招工需求。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分地区、分行业、分工种归类推送岗位信息,精准匹配不同类别服务对象求职需求。
(四)深入开展走访慰问
各辖市、区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面对面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辖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尽快成立由人社部门牵头、残联组织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安全管理
各辖市、区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324号)中有关“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要求,取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线下求职招聘活动,杜绝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积极将活动由“线下”转向“线上”。
(三)广泛宣传报道
各辖市、区要在2021年1月上旬以适当形式举办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将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上报省级部门,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优秀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辖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期间的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及宣传报道,并于1月31日前将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分别报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科和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就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