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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杨某豪、刘某峰等人涉嫌诈骗的通告
索 引 号: 014133162/2021-00027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产生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09-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杨某豪、刘某峰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已立案侦查,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特发布此通告,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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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某豪、刘某峰等人涉嫌诈骗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杨某豪、刘某峰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以河南豪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网上招揽他人代运营淘宝店铺实施诈骗。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豪等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请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联系人:查警官、陈警官

联系电话:0519-83341076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长安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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