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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李某等人合同诈骗案被害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索 引 号: 014133162/2021-00026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产生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08-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常州市武进区李某等人合同诈骗案被害人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向涉案被害人发还被诈骗钱款,现将信息核实登记事项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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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等人合同诈骗案被害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常州市武进区李某等人合同诈骗案被害人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向涉案被害人发还被诈骗钱款,现将信息核实登记事项作出公告如下:

核实登记时间

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为六个月,即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李某等人通过虚构可以使用虚拟币尤里米在常州市惠行兴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的形式骗取钱财的被害人。

核实登记内容及方式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2、联络信息:户籍地址、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3、账户信息:被害人本人收款账户、开户行名称;

4、购车证明:购车协议原件、复印件、尤里米转账截图(截图含本人地址及对方地址)

登记人应自备银行账户,将银行卡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注明开户行(详细到某某支行某某分理处)并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确认后邮寄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8号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法律风险提示

登记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补充说明

已向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并制作笔录的被害人不必再进行报案登记。由于被害人个人原因,在此期间没有进行核实登记的将视同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被害人个人承担。    

联系人:史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519-81992308,8656111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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