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结合机构改革强化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通知》(武办发〔2019〕19号)和《关于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更名及调整领导职数的通知》(武编发〔2019〕29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自1月10日起启用“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印章。原“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印章和套印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
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