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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湖塘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20-0003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20〕60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全面推进湖塘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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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湖塘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2020〕60号
 

各社区,各园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全面推进湖塘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全面推进湖塘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按照省、市、区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推进国家级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捕、其他水域生产性捕捞退捕工作,确保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退捕渔民生计得到有效保障,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一)应禁全禁,应退全退。全面对标对表国家和省、市、区要求,摸清渔船渔民底数,落实禁捕退捕任务,做到禁得到位、退得彻底。

(二)强化监管,依法打击。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协调联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黑色产业链、利益链,注重行刑衔接,形成有效震慑。

(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退捕渔民合法权益,做好退捕专业渔民转产安置和生计保障全覆盖。积极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做好“鱼米之乡”锦绣文章。

(四)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查问效。

三、目标任务

(一)太湖、滆湖国家级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实行常年禁捕,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和娱乐性垂钓全面禁止,做到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实现清船、清网、清河、清湖。

(二)辖区内河水域生产性捕捞全面退捕。在此基础上,严厉打击电鱼、撒网、搬罾、拦河罾等非法捕捞作业及相关行为,使非法捕鱼者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从而保护水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三)对有劳动能力的退捕专业渔民实现就业帮扶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退捕专业渔民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困难救助、上岸定居等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0年7月)。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发布禁捕退捕公告,摸清底数,造册公示,建档立卡,开展专项行动。

(二)第二阶段(2020年8-11月)。全面实施整治,收回捕捞权,渔船网具收交处置,专业渔民转产安置。禁捕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第三阶段(2020年12月)。组织“回头看”和“拉网式”大排查,巩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果,开展督查问效,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五、重点工作

(一)全面精准实施禁捕退捕

1、全面排查摸底。对辖区内退捕渔民的捕捞许可证、渔船、网具、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收入、住所、就业创业和培训需求、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核查登记,做到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不漏一船一户一人。严把调查数据质量关,利用“倒排查”机制,与国家和省渔船管理等系统进行对接,确保排查结果准确无误。扎实做好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进一步锁定范围,为补偿安置奠定坚实基础。

2、按时建档立卡。把握政策、规范程序,为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做到“一船一档”,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渔民公认,做好退捕渔船渔民档案资料管理。建档立卡信息经镇盖章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全部录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

3、规范处置船网证。根据《省长江流域退捕船网工具回收处置指导意见》,制定出台退捕船网证处置实施细则,明确处置程序和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和奖惩措施。及时发布收回捕捞权通告,开展渔船网具评估、补偿费用核定、进行公示,与渔民签订退捕协议,依法收回并注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推进退捕渔船分类处置,渔具网具集中销毁,严格监督验收,实现证注销、船处置、网销毁。

4、加强禁渔区管理。对退捕水域,发布禁捕通告,明确禁捕时间、禁捕范围、禁止事项、违禁处罚等内容,设置禁捕标志牌。建立健全禁渔水域管护巡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得严、管得好。

(二)落实退捕渔民生计保障

1、切实保障退捕渔民权益。退捕专业渔民社会保障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退捕专业渔民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鼓励灵活就业的退捕渔民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退捕渔民中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重残、特困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照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确保做到符合参保条件的100%进行参保登记、100%落实参保缴费代扣代缴、100%落实社会保障待遇。

2、大力帮扶渔民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渔民熟悉渔业生产的优势,支持发展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渔事休闲体验等涉渔产业,增加就业空间。务工就业安置一批。对有劳动能力的退捕渔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带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吸纳退捕渔民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创业安置一批。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对具备条件的退捕渔民,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组织招聘就业一批。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退捕渔民提供政策宣讲、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分阶段开展退捕渔民专场招聘,有针对性地协调企业拿出一批岗位定向招聘,积极帮助退捕渔民再就业。公益岗位安置一批。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立足各地实际,开发乡村保洁员、水上清洁员等一批公益性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实现就业。

3、稳妥保障渔民基本生活。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退捕专业渔民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或临时救助。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残疾渔民,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退捕渔民,按照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三)强化联合执法监管

1、严查源头,收集排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针对涉渔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突出重点水域、“三无”船舶、农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通过走访、案件线索排查、情报分析研判等途径,深入排摸梳理各类案件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处置。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拓宽涉渔违法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和媒体参与禁渔退捕专项行动的监督举报。

2、严打链条,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利益产业链。严肃组织水域及内河非法捕捞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和禁用方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深挖细查,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坚决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实现全流程溯源、全链条打击。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非法广告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对查获的非法制售捕捞渔具案件追查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其他涉案线索。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消费;加大对打着长江野生旗号的餐饮场所检查监督力度,追溯来源渠道,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追责。开展“三无”船舶集中清理整治,完善移交处置流程,设立集中扣船点,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造的市场主体,通报船舶制造业行业管理部门。

3、严守成果,完善打击涉渔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建立公安、渔政、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联动协查机制。采取明查暗访、水陆并进、有奖举报等方式,组织全方位、全天候、高频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主动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高压态势。建立信息共享、情报互通等制度,完善涉渔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完善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程序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四)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

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稳产优质保供。推广具有节水、节地、安全绿色特点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挖掘养殖潜力。扶持以地域特征为标志的产地品牌和企业品牌,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优质水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退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整治、市场监管四个专项组。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渔民退捕转产、渔民生计保障、执法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凝聚强大合力,共同把禁捕退捕任务落到实处。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渔船渔民调查摸底、信息录入、协议签订、捕捞证及渔船渔具收回处置工作,协助提供非法捕捞工具和渔获物的鉴定意见,做好涉渔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审核拨付等工作;人社、民政、医保等部门分别做好退捕专业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符合条件的退捕转产渔民低保和临时救助、医保等对象筛查及政策落实;公安部门负责退捕渔民户籍认定、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湖泊河流交通秩序管理、整治“三无”船舶等;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负责对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堵住消费终端;宣传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抓好禁捕退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支撑保障。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执法人员力量和装备条件。用足用好中央、省和市财政奖补资金,统筹生态补偿、支农惠农、渔业油补、精准扶贫、社会民生、执法监管等相关资金用于禁捕退捕工作,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四)纳入工作考核,强化督查问效。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将督查与问效、问责贯穿禁捕退捕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禁捕退捕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最大限度地争取渔民理解支持,形成禁捕退捕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律法规的科普和宣传,通过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多途径、多方式、多角度宣传禁渔退渔、保护长江母亲河。加强案件警示宣传教育,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报道,达到“报道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附件:湖塘镇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湖塘镇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谈正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时培红   副镇长

            张建军   副镇长

            陈坚强   副镇长

            徐家旺   党委政法委员

            恽晓明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曾  桂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服务业管理岗负责人

            顾  群   建设局副局长、社区服务岗负责人

            刘征宇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行政审批局社

                     会保障岗负责人

            王小军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民政(残联)岗负责人

            金静菊   办公室宣传岗负责人

            吴真一   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负责人

            姚燕倩   经济发展局农贸市场岗负责人

            潘  栋   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负责人

            张  燕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负责人

            王轶锋   建设局建设管理岗负责人

            刘  宇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信访岗负责人

            管  军   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分局长                           

            冯鸣东   水利(水务)站站长

            谈  兵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湖塘中队队长

            张志伟   湖塘派出所所长

         王恒山   鸣凰派出所所长

            陆俊健   马杭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退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整治、市场监管四个专项组。

办公室由张建军同志兼任主任,宣传、公安、财政、社保、农村工作、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进度调度、舆论宣传、督导检查等工作。

退捕推进专项组由农村工作部门牵头,吴真一同志任组长,财政、公安、社保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督促渔船渔民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捕捞证及渔船渔具收回处置等工作落实,做好区级以上奖补资金测算和审核拨付工作。

社会保障专项组由社保部门牵头,刘征宇同志任组长,财政、民政、农村工作、建管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督促退捕渔民转产转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临时救助、住房保障等对象的筛查及政策落实工作。

执法整治专项组由综治部门牵头,徐家旺同志任组长,农村工作、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督促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禁渔区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以及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等行为查处。

市场监管专项组由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牵头,管军同志任组长,网格中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村工作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督促和实施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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