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20-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20〕5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2020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2020〕5号
 
各社区、股份合作社,各园区,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2020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推进我镇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固化前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验,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销售”、“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区公共安全。

    二、工作步骤

    2020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9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9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0年1月上旬)。根据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0年1月下旬)。张贴和发放《通告》、《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综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0年1月下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入城通道。

    (四)高峰管控(2020年1月1日—2月9日)。各社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1月24日(除夕),1月25日(初一)、1月29日(初五)、2月1(初八)、2月8日(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五)平峰管理(2020年2月9日—年底)。各社区、各职能部门根据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湖塘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孙震文任组长,副镇长、湖塘派出所所长殷海峰、政法委员周科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综治科、财政分局、安监科、环保科、民政科、物业管理科、教育科、卫生计生科、建设管理所、城管所、交管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和禁放区内社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科,办公室主任由殷海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会商会办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做好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相关科室、社区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动全体工作人员投身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巡查防控工作。

2、宣传科:负责牵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联系协调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禁放宣传,同时在“今日湖塘”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发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澄清烟花爆竹禁放认识误区,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3、综治科: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指导社区积极做好宣传告知、巡查巡防等工作,保障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4、财政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及春节期间巡控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5、安监科: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妥善处置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存量烟花爆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加强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6、环保科:根据区大气环境监测及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及时向社区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

7、民政科:负责指导陵园等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8、物业管理科: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9、教育科: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10、卫生计生科: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11、建设管理所:负责禁放区域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12、城管所:负责在街面道路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爆竹摊点。

13、交管所: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监管,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14、派出所:负责开展烟花爆竹类警情统计分析,为禁放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对烟花爆竹类警情及时受理查处。梳理统计禁放区域内实有人口、社区、住宅小区及小区内建筑幢数等相关基础数据,充分发挥社区警务优势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

15、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16、各社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文明娱乐活动。对各类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及时劝导、阻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在禁放区域的主要街道、城郊接合部、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时间集中、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同步跟进,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全面宣传。城管所、派出所、建设管理所、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各社区要在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强化重点宣传。城管所要协调相关单位,在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教育科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四是媒体专题宣传。宣传科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强化源头整治,堵塞非法渠道。相关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安监科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以防“回流”为重点,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城管所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派出所、城管所、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执法,重点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三)严格执法查处,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推动《通告》的贯彻实施。一是突出违规燃放的处罚。对在禁放区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突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城管所要一律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突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是突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派出所、城管所、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派出所、建设管理所、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城管所等职能部门也要积极行动,全力投入到管控工作中去。二是突出重点管控。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场所是排查重点单位,相关社区和主要职能部门要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三是全面动员组织。各社区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校大学生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建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布建有管控人员。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是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二年,是禁放工作取得常态长效的关键之年,特别是春节很快到来,节日期间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综治科、环保科、城管所、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围绕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等方面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实行每周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要整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及时对接新闻媒体,做好推广宣传,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镇禁放办。

湖塘镇禁放办联系电话:86551170。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