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现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民养老〔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转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武民财〔2011〕27号、武财社〔2011〕36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下载附件: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