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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20年牛塘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80/2020-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04-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0年牛塘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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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牛塘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2020年武进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结合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分解表和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各部门参与力度,树立问题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项目支撑,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生态修复与保护、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着手,找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中存在的短板,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确保我镇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实施清洁柴油车行动,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高污染车辆全天区域限制通行。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机第四阶段排放标准。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持续开展申报登记和标识管理。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实施清洁油品行动,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实现车用油、普通用油、船舶用油并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加大黑加油站点(车)打击力度。实施清洁运输行动,优化区域运输结构及配套,调整货物运输和企业内部运输方式,降低大宗物流汽运比例。加快岸电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2)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全面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和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对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炉窑进行结构升级或提升整治。加强化工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2020年底前完成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全镇已建及在建锅炉进行摸底调查,保留的全部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4吨/时及以上的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实施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对已建及在建天然气锅炉进行摸底调查,2020年前全面完成23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或更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

(3)严格管控各类扬尘

严格降尘管控,确保平均降尘量低于4.5吨/月·平方公里。在建材、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持续推进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2020年完成常州亚邦骏马建材有限公司和常州市伟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物料堆场整治工程。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提升道路机扫率,强化各类建设工地、堆场扬尘控制,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推行绿色施工;车辆、船舶全面实施密封运输;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防护林带建设,实施村庄绿化达标工程,提高林木覆盖率。对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加强日常监管。

(4)深化VOCs专项治理

根据VOC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推进“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对照污染源普查结果,实施家具行业及喷涂行业VOCs专项治理。完成喷涂、家具、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实施铸造行业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实施铸造行业、玻璃钢行业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促进产业升级改造。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大幅减少。加强油气管理,全面完成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

(5)积极推进面源控制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进先进技术,探索秸秆企业化综合利用新途径。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在畜禽养殖场所或畜禽粪污处理场所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餐饮行业“负面清单”全覆盖,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以及除异味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进城区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企业用电监控,5月底前完成调查,9月底前完成安装。主城区开展干洗店废气整治。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6)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对列入应急管控清单的限产项目要细化到具体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施上,并采用限制用电、用水、用气等措施保障落实,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制度,及时制订并实施臭氧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定期更新工业企业、工地应急管控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点位长”制和“网格长”制,坚决打击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25%。

(7)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在2019年2月1日起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管理,禁放区域内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负责制,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加密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战。

按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围绕2025年底全面完成“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创建目标,2020年底,25%以上建成区范围完成“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创建工作。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配合完成市黑臭水体名录内漕溪浜、周家浜、庄桥浜、跃进河、红旗河等5条黑臭水体销号工作。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后的长效管护,确保河道水质稳定,不再返黑;健全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清淤活水、长效保洁责任,定期公开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接管。开展城镇建成区沿河排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干管等的排查,实施污水直排口消除工程,重点解决旱天污水直排,有效管控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主要河道排口建立“一口一档”、设立“一口一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分析评估存在问题,科学确定方案对策。2020年配合做好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推进青云路(随路)、西政路等2km支管网建设,完成2个排水片区整治,乱子浜做好片区前期调查设计工作。

整合提升区域污水管网管护。研究推进市政污水管网一体化管护工作;建立未移交支管网、排水片区、居民小区、公建单位等内部管网长效管护,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日常养护。提升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高标准实施管网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全面排查检测雨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状况,查清错接、混接和渗漏等问题,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管网改造与修复。2020年完成老旧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工作。

开展“小散乱”排水整治。城镇建成区以街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理发店、洗浴、洗车场、洗衣店、小诊所、建设工地等“小散乱”排水户的问题排查,制定整治计划,形成问题清单,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

开展阳台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全面排查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单位庭院内部雨污水管网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对已完成整治的排水片区同步开展“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推进规范整治,组织联合验收。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2020年完成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8%。对污水处理厂开展上游管网、接管和入网水质排查,实施浓度提升整治措施,2020年进水COD和BOD浓度提升10%以上。规范处理污泥,建立污泥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

提升工业废水处理能力。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规划布局,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组织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企业的全面排查评估。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打好太湖安全度夏攻坚战

落实《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全面完成六大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重点工业行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开展涉磷污染调查整治。深入实施“3366”总磷控降方案。3月底完成相关涉磷污染状况调查,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控制重点断面总磷污染问题。

综合整治排污口,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强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按统一部署,及时完成京杭运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形成“一口一档”、“一口一策”。2020年,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全面排查入京杭运河等区域泵闸站,针对存在问题的,按照“一点一策”要求于2020年4月底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整治到位。

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生活污水接管,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督促雨污分流、预处理达标建设。督促无条件或不符合接管标准的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严查超标排放行为。对重污染企业废水的污水和雨水排放雨水口均安装在线监控,加强日常监管。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部署要求,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和河湖长的核心作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对列入市河湖“两违三乱”整治清单的10个项目于2020年9月底前全面整治销号;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将河长制工作向村塘沟浜等小微水体延伸。7月底前摸清全镇小微水体情况,建立基础档案,12月底前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体系。做好企业河长和“河小青”志愿者相关工作。在全镇各地继续引导企业河长和“河小青”志愿者进一步参与河湖治理工作,营造全民积极参与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有效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2020年底前,所有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船闸锚地建成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完成辖区400GT以下适改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接管与分散设施治理相结合,新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村1个。加强已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及运营考核制度,推行第三方监管服务。

加快推进全镇城乡“厕所革命”,参照《城市公共卫生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新建/改造农村公厕6座。

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开展粮食、园艺绿色示范创建,积极争创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进智慧渔场建设。2020年,全镇化肥施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5%以上,农药使用量稳步下降。

强化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其中: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基本全覆盖,粪污利用率达98%。

开展水产养殖水质巡查工作,推广渔业绿色发展技术。配合完成滆湖5万亩净水控藻增殖渔业试验区工程。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94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包括治理生活垃圾)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结合创建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市级分类实效小区和“四分类”小区,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智能化分类市场化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收集“房改亭”为民办实事工程,取缔垃圾房,落实长效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进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1座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完成各类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点)的取缔和整治工作,依托区级垃圾分类物资回收利用中心,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两网融合”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5个村庄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

以片区或社区为单位,建立园林绿化及苗木秸秆收集站点,购置转运车辆和粉碎机,实施集中收运,完善辖区内园林绿化垃圾及苗木秸秆收集、运输体系。

全镇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的管理、执法工作,重点针对非法收运、随意倾倒、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等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打击,推进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扩面工作。

加强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0年,武进城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率达到100%。推进住宅小区装潢垃圾收、运、处标准化管理。

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建立销号制度,督促问题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推送和共享危险废物贮存监管信息,保持对危废库存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固废危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管理体系,共同防范环境风险。

(2)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持续深化土壤环境管理。完成新增调查对象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空间信息整合工作。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地块清单,制定落实调查工作计划。全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

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销号机制,排查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发现一块,管控一块,修复一块,消除一块”,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优先管控清单。实施污染地块销号管理办法,对经治理修复达到相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予以销号。

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百分比达到国家和省、市的要求。

加快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和废弃农药包装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全镇农膜回收60吨,回收率达到80%,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0.12吨。

持续推进废弃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全域试点工作,确保所有农资零售店全部纳入回收体系,压实农资经营主体回收责任,保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依规有序推进。

(二)持之以恒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1.优化调整空间结构

统筹规划调整空间布局。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快推动城区产业退二进三进程,对现有城区工业集中区或产业园区进行整合提升,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严控环境风险项目布局。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化工、印染、混凝土等企业的关停、搬迁或提升改造。扎实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内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按照《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稳步实施区域行业布局战略性转型升级。实施钢铁、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大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2020年完成至少4家化工企业关停退出。根据省、市、区最新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全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环境保护能力。

完成常州市牛塘化工厂有限公司东厂区“两断三清”和设备拆除工作,防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完成西厂区关停工作。

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监管。在完成2019年“散乱污”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武进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散乱污”整治成果。对已关闭的“散乱污”企业,严防就近转移或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坚决进行整治。

重点开展铸造行业环保整治提升,对全镇范围内铸造企业实施整治提升。

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发展清洁生产,推进制造业绿色化、生态化改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开展绿色发展示范试点,促进形成示范效应。

3.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

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强化水资源、土地资源消耗的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工作,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水耗、物耗,强化企业资源进出平衡管理。严格控制水资源总量,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推进建筑绿色节能。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到2020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不低于50%的建筑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造。

实施“屋顶计划”,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系统。有序推进储能、低风速风电项目,扩大利用生物质能。

(三)共建共享加快生态修复与保护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省生态空间管控规划。根据统一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开展本地区生态空间管控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管控区“一区一策”。贯彻落实国家、省管控要求,完善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政策。

2.筑牢生物多样性网络

2020年底前完成完成成片造林300亩。

3.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高质量推进生态绿城建设。持续实施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大山大水大生态”建设。见缝插绿,继续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城乡公园绿地建设、生态绿道建设等,持续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多样化的生态产品。

4.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继续巩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果。遵循“高标准、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普惠”原则,探索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乡韵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乡村示范项目,逐步打造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风景。

(四)坚持不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1.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

工业废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收集体系,建设满足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提高工业企业废气综合收集率,废气综合收集率不低于90%。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禁混存、库外堆存、超期超量贮存。

2.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加强全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增强综合分析和预警应急能力。完成区域内空气自动站建设任务。强化对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强化对工业园区(集聚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在工业园区(集聚区)、重点企业厂界、环境敏感目标处,建设大气监测预警监控点,并接入统一监控平台。加强对固定污染源生产、治污、排污全过程用水、用电等工况大数据的动态采集。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列入秋冬季管控重点清单企业全部安装用电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0年实现所有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与环境监管部门联网。工业园区(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安装视频监控、污染物在线监测以及在线质控设施。

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沿河支流支浜以及排水口的排水情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特别加强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核定总量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

3.着力提升突发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完善镇、村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提升治理环境隐患水平

环境风险企业风险评估及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完成企业风险评估工作。

(五)齐心协力提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1.建立完善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生态文化。定期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调查,掌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状况及需求,创作具有针对性的生态文化产品。逐步建设环境教育、生态文化展示场馆、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和农村生态环境教育设施。

(2)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正面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主动反映突出环境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增强公众对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信心。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监测研判,把握住生态环境舆情处置话语权和主导权。

(3)推进公众参与。构建生态文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广泛统一战线,推广环境圆桌对话等工作机制,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平台,推进“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选择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4)弘扬先进典型。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现环保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5)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宣传教育。推行绿色消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到2020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0%。倡导绿色居住。鼓励简约生活,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鼓励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车、轨道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到2020年,公众绿色出行率不低于50%。推进绿色学校、社区、家庭、机关、企业、医院、商场创建。

(6)强化法人管理。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探索环保CEO制度和企业环保承诺制度,促进企业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治污能力建设,参照ISO14000认证体系,建立重点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标准化体系,提高企业自律能力。

(7)推进示范创建。全力助力武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创建工作。推进绿色学校、社区、家庭、机关、企业、医院、商场创建。

2.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1)严格达标管理。牢固树立环境质量目标是核心目标的宗旨,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2)落实“三线一单”。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加强合法性审查,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完成调整。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

(3)推进排污许可。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按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衔接,强化证后监管。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坚持排污许可制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确保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

3.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1)严格环境执法。协助上级部门建立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案件查办人为干扰。严格监督问责,及时跟踪环境违法问题整改。

(2)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积极做好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性排放限值和重污染企业限停产核定和验收标准。

(3)实行环境损害赔偿。建立保护生态受益、破坏环境受害赔偿的奖惩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案例实践,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赔偿资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项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修复效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4.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

(1)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组织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严格执行差别化的环境价格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2)组织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武进区关于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

(3)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动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根据省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工作进度,推进我镇排污权交易。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科学使用省级生态补偿资金,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工作。对生态红线区域实行监督管理评估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突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意识和管控成效导向。

(5)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环境价格政策。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实施环境保护税制度。

(6)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促进各类人才、技术和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全镇环保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研究建立环保项目储备库,为环保基金提供项目储备。

(六)动真碰硬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规范环境秩序。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常州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相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完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照时序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强化镇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推进责任清单制定。定期召开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将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为镇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攻坚行动财政资金保障。

(二)强化推进落实

充分依托水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等重点专项工作,分解明确村(社区)和镇各有关部门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每月对推进情况开展调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督查推进会。

(三)实施综合考评

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红线,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等开展综合评价考核,考评情况报送镇党委、政府,通报镇纪委、组织办。强化环保约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量化问责、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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