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各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前黄镇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1月2日
前黄镇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
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令第20号)、各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部署,2020年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自我质量控制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按照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逐步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通过推行合格证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我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推行范围
全镇食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三、开具要求
1、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销售农产品时应出具农产品合格证,承诺所出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在收购时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在销售时保留和开具对应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3、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应当查验供货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4、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包装为单元开具,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开具,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
5、合格证样式符合全省统一的合格证基本要素要求,合格证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或经营者信息、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
6、合格证应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二年备查。鼓励开展电子信息化方式开具合格证。
7、电子信息化的合格证全面接入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管理平台。
四、工作措施
1. 周密安排部署。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发动,确保全镇上下联动。
2. 推进部门协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前黄镇农村工作局督促生产主体主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要查验供货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3. 加强信息化推广。各村要充分发挥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职能,加强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化开具推广,充分利用现有管理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及时上传,互联互通。鼓励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尽量开展电子信息化方式开具合格证,有条件的,鼓励用现有设备,使用简便易用有效的APP或小程序,进行合格证电子化开具,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等重点区域宣传合格证制度,做到醒目易懂。要积极宣传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实现推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查验有据。
5. 加强激励约束。对率先推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将不给予项目支持,不推荐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不推荐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不推荐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6. 强化监督检查。将开具并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严查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纳入信用管理。
五、实施进度
1. 2020年7-8月,部署启动、培训宣传阶段。组织学习,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布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管人员试行合格证制度培训,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乡镇行”等系列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 2020年9月-2021年3月,示范推广阶段。加强入网主体名录信息核验,确保主体无误。加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建设,实现法定主体出具合格证,并有效应用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平台。分级分类推动农产品生产者主动出具合格证,不断推动合格证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全覆盖。
3. 2021年4月-2022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倒逼生产流通主体主动出具、查验合格证。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前黄镇农村工作局和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前黄分局联合成立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各村、相关部门参加,共同部署推进,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抓紧落实。各村、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站位,按照本镇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抓紧组织实施。
二要强化保障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增加工作力量,强化人员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将合格证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前黄镇农村工作局和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黄分局密切衔接,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正确开具使用合格证,督促农产品交易市场查验并留存合格证。
三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推行工作落实到位。要推动推行合格证制度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推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积极开展推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推行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约谈。
四要加强总结提升。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跟进推行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鼓励各地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相关工作情况请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前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黄分局。
前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联系人:王丹,电话:86517985;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黄分局 联系人:常英杰 电话:86513689 。
附件:前黄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前黄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栋 前黄镇人大主席
前黄镇农村工作局局长
副 组 长:张文龙 前黄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王紫薇 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黄分局局长
组 员:恽台红 谈春燕 陆小良 王 丹 马治丰
臧海刚 蒋琼珠 王正南 孙东亚 朱丽英 杨 开
常英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前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86517985;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黄分局联系人:常英杰 电话:8651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