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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推选第二届“武进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MB181046X/2020-00008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退组办〔2020〕4号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产生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组织推选第二届“武进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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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第二届“武进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的通知
武退组办〔2020〕4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和实践“事事当争第一流、耻为天下第二手”的新时代阳湖精神,充分展现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树好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武进的时代风尚,为推动“一区一城”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经研究,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拟评选表彰一批年度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授予“武进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目前户籍在武进区的退役军人(以退役军人信息系统登记为准)。已获得各级“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的不再参加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条件

拟推荐人选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新冠病毒的抗疫防疫过程中,敢于逆行,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奉献的;在创业带动就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获得特殊荣誉的;见义勇为,为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的;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的;恪守孝义美德,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认可度高、群众评价好的。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等。

三、评选步骤方式

本次推选活动采用由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形式。

本次推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和申报阶段(8月中旬—8月底)

各级要层层发动,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挖掘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①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荐。各镇(街道)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推荐报送2名候选人。②区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推荐。如有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可推荐1名退役军人典型。

申报所需材料:1. 《“武进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2.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通讯稿1篇;3.服役期间、近期工作照各2张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8月底前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湖塘镇府东路8号311室;联系人:赵金斌;电话:86310935;电子邮箱:jswjsyb@163.com)。如有视频资料,建议一并上报。

第二阶段:审查审定阶段(9月初—9月底)

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最美退役军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实地调研核实、群众走访反馈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严格筛选,结合公众投票、网上公示、评审委员会意见等方式评选出10名“武进最美退役军人”;和“武进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若干,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阶段:表彰奖励、宣传学习阶段(10月—11月)

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适时举办表彰大会予以集中宣传表彰。

评定后,将通过“最美退役军人”公益微视频、先进事迹宣传发布等形式,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移动端的宣传推广,提高“最美退役军人”在各类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出场率”,既体现发挥先进典型的价值引领,又体现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广泛宣传动员,严密组织推荐,配合做好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推动、媒体互动的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合力,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

2.面向基层,依靠群众。推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把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大家公认、可亲可学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掘出来;要坚持推动实际工作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生产生活中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退役军人树立起来。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核,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及时报送推荐人选。候选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需纪检部门审定;候选人为生产经营领域的需市场监督管理和税务部门审定,确保候选人政治合格、品德良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效应,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学习宣传最美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第二届“武进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届“武进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蓝底彩色

电子照片)

政治

面貌

入伍

时间

退役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服役经历及立功

情况

先进事迹简介

(500字左右,详细介绍可另附)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所在区部委办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 “工作单位及职务”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

员的,填写其具体工作或者生活来源;

2.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

人员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推荐并盖章。

3. “纪检(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意见”栏:推荐对象是党 员领导干部的需

所在纪检部门审核盖章;为生产经营领域的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审核盖章。

4. “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所在区部委办局)审核意见”栏: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荐的,由其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盖章;区各部委办局推荐的,由其所在部委办局审核盖章。

5.此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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