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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0-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09-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基准规定》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十七条,主要规定了裁量基准模式、裁量因素、裁量表种类、裁量步骤、监督检查等内容。附件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表。裁量表包括26张专用裁量表和1张通用裁量表。专用裁量表分别针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现场检查规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第三方机构及违法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到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全覆盖,基本覆盖本省历年环境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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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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