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武进区审计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进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31083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区审计局根据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内容保障工作的文件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较大进步。 (一)领导重视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选拔政治素质较高、办事严谨细致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研究和部署审计工作的不同会议上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经常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给予具体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查阅文件资料,收集资料,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供一些重大决策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方面的信息内容。
(二)精心部署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及时、主动及规范地公开了我局的五类信息: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计划总结、业务工作及其他方面内容。 (三)注重实效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尽量与上级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减少重复,我局在政策法规的采集及选择上,注重公开与审计有关的本地区、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体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区审计局2019年度共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为业务工作类、政策法规类、计划总结类、其他类等4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中,第一大项加第二大项之和应等于第三大项加第四大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
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重复申请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查阅、复制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