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制定的《常州市加油站安全管理规范》(常安办〔2020〕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该文件传达至各加油站,同时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加油站按照规范要求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我区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的经营性加油站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常安办[20]63号-2020112415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