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建筑、交通、市政、燃气、水利等行业领域施工作业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消除漏管失控现象,实现监管无死角,有效防范遏制各类施工作业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行业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高度重视。加强对受监、不受监、计划内、计划外、修缮、拆除、零星工程等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各类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
2.信息报备。从村(社区)到乡镇板块到区级部门,对掌握的施工作业信息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逐层向上报备,注明工程规模、等级、施工作业时间、安全管理责任人、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等情况。施工作业要涵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内部相关作业内容。
3.分层监管。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本行业领域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只要属于本行业领域内的施工作业,无论是否受监、是否在计划内、是否规模大小,都要纳入监管范畴。根据工程性质制定本行业领域施工作业分级管理规定,划分区级部门、乡镇板块、村(社区)、业主四级管理权限和责任,做到只要有施工作业就有管理主体、监护主体,真正实现施工作业安全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乡镇板块施工作业监管情况开展指导和督查。
4.制定方案。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围绕信息报备、分层监管等重点要求分别制定行业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方案必须对本行业领域施工作业应列尽列。将施工作业纳入网格化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零星工程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宣传,引导业主主动报告施工作业信息,及时告知业主施工作业安全规定。明确各类施工作业安全监管措施、责任人。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所有类型的施工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对当前正在实施的施工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当前正在实施的施工作业安全全面监管,梳理情况、排查情况及监管情况要实行区、镇、村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对安全措施不力的施工作业,要强化整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请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本意见要求,全面排查,加强联动,制定行业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对本行业领域不存在施工作业的实行零报告,并注明本行业领域不存在施工作业情况)。
联系人:蒋淑,联系电话:86312197。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