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科教城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各类企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全面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25号)和《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常安办〔2020〕2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整体安全水平。
二、宣讲时间表
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一线、广大企业开展专题宣讲。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开展集中研讨。
1.7月20日前,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完成宣讲;
2.7月底前,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领域(部门)开展一次专题宣讲;
3.8月底前,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到所属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一次专题宣讲;
4.9月底前,各镇、开发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到属地企业开展一次专题宣讲。
三、宣讲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2.全面宣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深入剖析一批重特大事故案例,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全面宣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举措,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社会安全自觉,深化社会共治理念;
4.全面宣讲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安全生产“双百”行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压紧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5.全面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深入宣讲党委政府、各级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
6.全面宣讲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典型做法,积极推广“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信息化监管平台、全周期全链条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7.全面宣讲公共安全知识,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务实社会安全基础。
四、其他活动
1.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栏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公开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完成在线答题。
2.用好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资料,集中开展警示教育。
3.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深入企业一线、车间班组,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折页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宣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安全常识技能,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强化领导。要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到基层一线宣讲,带头深入企业宣讲,层层压实宣讲责任。
2.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宣讲活动融入行业管理之中。注重发挥工会、企业家协会等作用,通过召开研讨会、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深化宣讲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推进“两个全覆盖”的典型做法。充分发挥各类基层文化宣传阵地作用,用好网络媒体平台,扩大宣讲活动的覆盖面。
4.加强督查,落实见效。要按照“两个全覆盖”的要求,详细摸排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底数,统筹组织宣讲活动,及时上报宣讲进度情况。
各地、各单位明确1名宣讲工作联络员,于7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将联络员名单(附件1)上报至区安委办。
联系人:王佳媛,联系电话:86312367,QQ:349880932。
(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单位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是指企业的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等人员。)
附件:1.武进区“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联络员名单.doc
2.武进区“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进度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