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等活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条件
(一)名额:
2019年度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12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条件:
1.关心、重视、支持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3.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执法、献计献策等方面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
二、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评比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对照要求进行评比推荐。
2.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认真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经镇(开发区、街道)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0年1月21日前报区安委办(区行政中心3号楼641室,联系人:蒋淑,联系电话:86312197)。
附件:1.2019年度武进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