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礼嘉镇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613/2020-0007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礼安发〔2020〕40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全镇范围内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

相关阅读:

关于礼嘉镇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工作方案
礼安发〔2020〕40号
 

为深刻吸取“10.13”无锡市锡山区小吃店燃气爆炸发生较大亡人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全镇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燃气泄漏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2017年第13号公告)、关于转发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治组《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常管气安〔2020〕6号文)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现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范围为全镇所有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的相关场所,包括以下三类场所:

(一)餐饮用户:包括商业综合体、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外卖加工点等使用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的场所;

(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包括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使用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的场所;

(三)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

二、工作任务

1.2020年12月底前所有使用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须完成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并投入使用,同步接入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运营。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指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的总称,包括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紧急切断阀联动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熄火保护装置,过流和泄漏切断装置等。

未按时安装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由经济发展局服务业联合村委、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礼嘉分局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查处直至停业整顿;在燃气使用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由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2.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和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必须在2021年12月底完成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投入使用并接入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燃气用户为安全用气的第一责任人,对用气安全负全面责任。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对燃气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按照要求对燃气报警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能有效使用。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查、安全用气指导等责任。

燃气泄漏安全装置生产及预警系统技术服务企业要加强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的维护工作,确保预警监控效果,及时处置预警装置的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燃气预警装置在触发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监管人员发送信息或语音电话,直至处置完成、装置复位。

(二)落实管理责任

要加强对用户燃气使用安全工作领导,统筹规划,认真组织排查辖区内所需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用户,重点推进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组织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用户燃气设备和燃气预警装置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区住建局制定燃气服务管理办法,对服务质量不高,预警装置质量较差的服务企业及时依据合同约定终止服务。

(三)落实部门监管职能

1.经济发展局:牵头、协调、推广商贸领域餐饮场所安装燃气预警系统,会同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礼嘉分局、消防中队等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镇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全镇餐饮商户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装保护装置,共同推进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建设局建立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完善系统用户侧管理功能。

2.建设局:指导督促餐饮场所新、改、扩建工程各方建设主体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配套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新开业餐饮用户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义务的餐饮商户责令整改。负责制定燃气服务管理办法。组织建设全镇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负责平台的招标工作。明确系统功能和各有关部门的系统管理职责;通过信息系统,搭建协同工作平台。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进工作。

3.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软管、减压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产品的监管,并公布不合格名单。督促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加强气瓶溯源管理,利用现有的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配合建设局建立完善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

4.阳湖消防中队:会同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消除一批餐饮商户燃气方面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5.行政审批局:负责全镇娱乐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推进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新办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相关场所营业执照清单,并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时负责告知和提醒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负责全镇学校(含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等相关机构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进燃气泄漏责全镇养老等相关机构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进工作;负责全镇医院等相关机构食堂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进工作。

6.办公室:负责各事业单位食堂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进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0月10日)

各职能部门结合“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贯新修订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督促广大餐饮企业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以及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履行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法定义务,全面摸排辖区内餐饮用户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以及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摸排工作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登记的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用户登记表汇总数据报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2月)

第一阶段针对全镇餐饮企业(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第二阶段针对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和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1.对该方案下发后新增的用户,若未履行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义务,由各主管部门按其职责给予停业处罚并通知建设局,建设局建立供气黑名单信息发布机制,要求燃气企业不予供气。

2.对已经运营但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用户和企业,要结合前期摸排随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各类用户和企业,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可依法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

3.管道气、液化石油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其中餐饮企业提升阶段为2020年12月,其他用户提升阶段为2021年12月。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强化检查指导,及时分析研判前期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矛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餐饮场所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以及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率,不断完善全镇燃气预警系统,确保系统运营正常、数据监测有效、信息传输通畅、隐患处置迅速,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技防水平。

五、产品要求

(一)燃气报警系统(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产品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标准、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证书。

(二)必须采用工业级的报警系统,同时具备本地和远程报警功能。

(三)燃气报警系统的设备费、安装费和保险费由用户自行承担,日常保养维护,3年时间内的设备正常使用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日常随机抽检、每季度一次例行安全检查、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维护和数据通讯等服务费用由用户落实。具体由用户与燃气报警系统安装企业签订合同约定。

(四)镇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礼嘉分局、建设局等,按照职能分工,监督中标的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平台安装企业与用户签订设备安装使用和服务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安全管理责任。由中标单位提供符合各项技术要求的报警装置产品清单,供用户选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全镇餐饮场所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以及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推广燃气预警系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组交给江苏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成立推广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慧峰任组长,副镇长冯冠华任副组长,镇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礼嘉分局、建设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建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镇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礼嘉分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广中的协调工作。各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推广安装燃气泄漏预警系统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有效保障专项工作推进。

(二)实行销号管理

各部门要按照镇定总体方案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从督促落实餐饮企业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以及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三方面着手,对未履行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餐饮企业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完善 长效机制

要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燃气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推动餐饮企业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和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燃气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落实餐饮企业和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以及在符合用气条件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全镇管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检查督导

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要建立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一月工作进度等重要情况。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上报联络员,联系人:何骏;联系电话0519-86230587;邮箱:593058214@qq.com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