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13/2020-0004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礼安发〔2020〕28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礼安发〔2020〕28号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06号)和常州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重点是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

(一)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二)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三)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四)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车库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五)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各村、有关部门及单位围绕“五个有没有”,立即对辖区内“小化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造册。对确实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报镇安委办。6月20日前,各村将排查清单报镇安委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

(三)检查督导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底):镇安委办将对排查整治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数量多、问题突出的村将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彻底排查。各村、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要充分发挥村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逐企、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迅速坚决整改。各村、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三)严肃查处问责。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也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鼓励村、有关部门及单位主动排查发现并彻底整治问题,对省级专项督查,市、区级验收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镇纪委、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经济发展局、派出所、农村工作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礼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礼嘉分局、阳湖消防中队、礼嘉供电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附件1),积极参与,全力做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镇安委办全面调度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村、有关部门及单位承担具体落实责任。区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将把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深入镇、村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局面。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周四17:00前报送《排查整治清单(一、二、三)》(附件2)、《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附件3);各村、有关部门及单位于6月12日前报送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和QQ)。

 

附件:1.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排查整治清单(一、二、三)

 

附件1:

礼嘉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政法各单位参与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发动网格员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效纳入全镇网格规范达标率考核内容。

二、安委办: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使用危化品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排查摸底,规范合法,打击非法。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汇总各村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村各部门对典型非法行为重拳出击、公开严惩、警示曝光,为“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强大声势和氛围。推动各村各部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兑现奖励。督促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完成。

三、经济发展局:负责严格管理化工生产企业清单,牵头对疑似“小化工”企业进行确认界定,对行业代码在251、261-266范围内的化工生产企业,将全面核查后的“四个一批”清单和2019年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一企一策”清单作为全镇化工生产企业的底单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各地将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中新发现的清单外企业全部纳入关闭退出名单;加强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对2017年以来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再开展一次“回头看”,并按照《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彻底关停退出,防止死灰复燃。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实施关停;督促地方政府积极防范“小化工”生态环境风险;对已关停“小化工”企业,督促地方政府开展污染地块环境治理修复。

四、派出所:负责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积极参与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发挥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支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农村工作局:负责全面排查农药生产企业持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农药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无证生产农药、超范围生产农药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不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或产品,及时将信息报至上级发证机关,其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六、行政审批局:负责筛查全镇已登记所属行业为“化工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化学工业”“化工”字样的市场主体名单,按照管辖区域提供给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排查摸底;从严备案审批化工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20年本)要求,严禁新增低端落后化工产能;严把化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关,依法需登记前置的,一律凭登记前置许可文件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或核定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范围;对关闭的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依法办理企业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七、市场监管局礼嘉分局:负责接受并按要求处置“小化工”企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生产、销售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定职责查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生产、销售、储存、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查处“小化工”企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行为,一经发现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从事化工生产经营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化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积极配合礼嘉镇政府做好“小化工”整治的善后工作;归集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同步排查和整治“小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重点排查“小化工”企业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风险隐患。

八、阳湖消防中队:负责督促各村加强“小化工”集中分布区域的微型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小化工”事故处置能力。加强化工灭火救援专业力量建设,配齐配精车辆装备,强化针对性熟悉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礼嘉所:负责对列入排查整治的“小化工”企业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十、礼嘉供电所:负责依照规定程序提供有关动力电客户清单;为现场停电提供技术指导。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加强条线工作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措施。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反映上来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


附件2

礼嘉镇 (村) “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排查整治清单(一)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企业基本信息

关闭情况

所属行业

在册职工人数

占地面积(亩)

产品(含副产品)

是否已关闭

生产原料、产品是否安全处置

设备设施是否拆除

填报说明:
1. “企业地址”栏应填写到所在市、辖市(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
2. “企业性质”栏应填写央企、地方国企、外商独资、中外合资、民企、上市公司。
3. “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代码251、261-266目录,填写小类的代码。

                                                                                

分管领导(签字):

礼嘉镇 (村)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排查整治清单(二)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基本信息

整治情况

查处情况

所属行业

营业执照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

违法违规从事生产、储存的化工产品

是否责令停产

生产原料、产品是否安全处置

设备设施是否拆除

是否立案查处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填报说明:
1. “企业地址”栏应填写到所在市、辖市(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
2. “企业性质”栏应填写央企、地方国企、外商独资、中外合资、民企、上市公司。
3. “所属行业”栏,对照营业执照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代码。

                                                                               

分管领导(签字):


礼嘉镇 (村)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排查整治清单(三)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违法违规情形

整治情况

查处情况

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

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

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作坊、黑窝点

是否彻底断水断电

是否彻底拆除生产设备设施

是否彻底清理厂房

是否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

行政
处罚(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填报说明:
1. “企业名称”栏填写排查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名称。
2. “企业地址”栏应填写到所在市、辖市(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

                                                                                

分管领导(签字):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