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及相关企业:
现将《礼嘉镇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的决策意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全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按照《武进区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全面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能源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我镇电力安全生产、电网安全运行特点和要求,全面开展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社会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居民小区电线私拉乱接。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学习领会不深,对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有关部署安排落实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未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未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工作开展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对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二)整治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情况。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不彻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不到位;位于化工园区、人口集中区和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燃煤电厂液氨罐区尿素替代改造缓慢;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液氨罐区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制(储)氢站、燃油罐区、天然气系统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场内装卸、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三)整治电力生产作业安全工作。一是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不够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未能有效实施,“两票三制" 未能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不到位;二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燃料装卸、灰渣处理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不严,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人身事故和火灾、爆燃等设备事故防范措施不完善。
(四)整治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工作。一是企业对电网运行安全风险梳理不够认真、细致,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电力企业对涉网安全管理不严,对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贯彻执行不到位,对相关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未进行有效整改;三是电力企业对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安装、调试、 运行、维护等环节存在漏洞。
(五)整治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电力企业贯彻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仍需强化,态势感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仍有待提升;新能源发电企业网络安全管理薄弱,存在较多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六)整治电力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人身伤亡事故、大面积停电事故等应急预案编制、培训不规范,针对液氨泄露、氢站爆炸、油罐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实战演练开展不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应急物资装备、应急救援队伍不满足应急抢险要求; 对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防范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 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七)整治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一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高坠、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对“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重视不够;二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脚手架搭拆和使用不规范,通道临边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执行不到位;三是施工项目分包人员培训考核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不规范。
(八)整治居民小区电线私拉乱接工作。施工临时用电违规拉线供居民生活用电;小区配电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电力线路老化和绝缘破损;在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1月)。按通知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动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3·21”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全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电力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发动部署安排,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自查自纠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9月底)。电力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及时完成一般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完成整改的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加强监控,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到位。市、区电力专委会和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各电力企业也要组织督促检查,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市、区电力专委会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电力企业采取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在每年迎峰度夏(冬)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增加突击检查次数。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重点典型案例深入分析问题,找准对策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形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各电力企业于2020年12月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镇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承担此次电力专项整治工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以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镇网格办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危害电力线路、电力建设工程和居民小区电线私拉乱接等涉及破坏电力安全生产的行为纳入社会治理综合系统和网格员日常巡查范围,做到镇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与网格员信息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实现对基层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督、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置。
(二)狠抓隐患整改。要按照隐患轻重缓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明确即时整改要求,跟踪督促限时整改;对暂不具备条件、一时整改到位确实困难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治本整改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患一档”,专门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闭环管理。
(三)强化督促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适时对各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或失职失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坚决追查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
(四)开展教育培训。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督促指导,推进企业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五)强化总结提升。各电力企业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与完善电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认真分析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研究预防隐患产生的治本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