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礼嘉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稳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全省、全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最新要求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在全镇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命最宝贵,安全大如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守住重点路段、管住重点车辆、控住重点人员、盯住重点企业、抓住重点隐患和机制联动、数据联通、执法联合“五重三联”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涉及“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不发生重点驾驶人滋事肇祸交通事故,力争实现全区道路交通本质安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具体行动目标:
1.在账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整改率100%;
2.国省道路货车超限率低于省控目标;
3.“两客一危”和校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9%以上,重型货(挂)车、工程运输车和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5%以上,A、B证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达99%以上;
4.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守法率>80%,机动车礼让行人率>90%,主干路双向违法停放机动车数≤4辆/公里;
5.交通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出行平均速度等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同类城市最好水平;
6.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下降15%,其中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下降5%,涉及电动自行车和行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下降10%。
二、整治原则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务求把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隐患排出来,全力抓好整改,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三)坚持联动共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抓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实打实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重点
(一)守住重点路段
紧盯S232省道,重点紧盯“两客一危”、重中型货(挂)车、工程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特别是外省籍公路客车、旅游包车辆,加强路面严查严管。要针对高速“入口拒超“后,货车改走国省道,车流量增大、危险度增高的情况,科学布点,扎住口子,依法严查严处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国省道沿线物流园区、运输企业、加油站、路边店等车辆聚集地的重点巡查,持续开展“扫街”行动,严查严管货车、危化品车、工程运输车路边违停,严防追尾、泄漏等事故发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严格规范“两拍两核”累进式执法,依法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快车道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突出交通违法。以县乡道路、集镇路段为重点,不定期组织“断路”行动,依法严查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农村集镇、自然村组为重点,建好“两站两员”,在上下班、上下学时间段,针对重点车辆、重点群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现场提醒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公众守法安全意识。以临水路段、跨河桥梁为重点,推进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通过安装防护栏、水泥墩等,严防车辆坠河、落水。(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农路办、城管中队、交管所)
(二)管住重点车辆
全面排查梳理“两客一危”、重型货(挂)车、工程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等七类车辆中未检验、未报废、违法多、超限多、事故多的高危重点车辆,重点紧盯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超限超载车辆,事故多发车的滚动排查,确保高危车辆执法监管底数清、情况明、目标准。高危重点车辆“清零”是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要针对高危重点车辆中逾期未检验的限期“清零”,其中三个周期未检验的,一律依法公告其牌证作废;对逾期未报废的立即“清零”,其中车辆被私下拆解、损毁或灭失的,一律制作调查笔录,办理车辆注销;对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滚动“清零”,其中“两客一危”交通违法的,一律当月“清零”;对超限多、事故多的查控“清零”,一律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定向查处。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营运车辆联动“清零”,一律依法撤销、吊销道路运输证。同时,按照省公安厅高违法车辆“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统一部署,对全镇排查出的“高违法车辆”实施集中“清零”。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禁止营运大客车转为非营运。严格重点车辆运行监管,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对监控值守不到位的,一律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应用安全监测平台数据,核查“两客一危”违规违法,对查证属实的,一律责令企业内部处罚。严格重点车辆安全监管,规范工程运输车“一年两检”,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违法未处理的,一律停办通行线路单;规范接送学生车辆“三查一教育”,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紧盯城建施工区、城郊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变型拖拉机等重点车辆,实行潮汐用警、错峰用警,严格查处不按规定装载、闯红灯、超速行驶、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建立渣土车“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及企业限制办理通行线路单。落实《武进渣土车管理工作规范》,由规范制式渣土车管理逐步辐射至全镇非制式渣土车,强制入轨,形成礼嘉规矩。(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文广教体科、城管中队)
(三)控住重点人员
严查严控禁驾、失驾重点人员,结合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办理,加强重点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做到“先核查、再处罚,先核查、再处理,先核查、再办理”,及时发现查控禁驾、失驾重点人员,形成“无处藏身”的严管态势。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起底”行动,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不包括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驾校教练员身份信息、家庭背景、治安刑事处罚、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资质、吸毒史、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进行背景审查。凡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安全违法记分24分,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吸毒或醉驾、超员超速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律依法注销、吊销驾驶证或降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撤销、吊销从业资格证,并督促企业暂停营运、调整驾驶岗位或予以辞退。对驾驶重点车辆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严格落实属地稳控,严防发生“病驾”事故。针对排出的持A、B证交通违法驾驶人,对其中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人员,集中开展“清零”行动,通过消存量、控增量,确保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达标。(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
(四)盯住重点企业
1、严盯运输业全面检查监管。要对全镇的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方位深度检查,通过逐一上门走访,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值守、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自有车辆与挂靠车辆、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等情况,全部建档,分级列管,全部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全部送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全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对全镇机动车检验机构每月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检验程序、检验行为、检验视频和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四部门制定的《关于依法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实施暂停检验业务的惩戒处罚。对发现存在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撤销车辆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司法鉴定的“病车”,一律倒查检验机构的责任。开展打击检验机构“黄牛”集中行动,严查“代检”“替检”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全镇汽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排查,严查严处货运车辆加高栏板、增加钢板弹簧、擅自更换与原车规格及层级不一致轮胎等非法改装行为,对路面执法查处的拼装改装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倒查溯源,追究违法改装企业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交管所、市场监管分局、交警中队)
(五)抓住重点隐患
1.严抓安全隐患排查。把排查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作为一种常态模式,交警中队要组织事故处理、秩序管理、交通设施等相关人员,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和《意见》要求,充分收集分析近三年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全面筛查事故多发点段和急弯陡坡临水重点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以及七类重点车辆交通事故暴露出的人、车、路方面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开展“我在岗,我发现,我整改”活动,及时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集中梳理近五年来各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征集意见、网上民调、作风评议中反映的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严重安全隐患。交警中队、交管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县级以上道路隐患排查整改。建管所、农路办根据各自职责负责乡镇、村道隐患的排查整改,各村、社区配合农路办。对排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拍照建档”,依据严重程度和治理难度,确定分类等级,全部上报纳入“常州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库”建帐列管。大力推动风险隐患整改和治理,针对排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形成排查报告,报送同级政府。隐患整治实行清单化、责任化,对属于公安交警职责范围的,立即组织整改,做到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整治的,主动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的,提请政府或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对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积极争取政府重视支持,制定综合治理方案,通过跟踪整改、公布提示、宣传曝光等方式,推动排查发现问题的治理。对隐患整改效果,要依据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数据进行评价,对整治效果不理想的要“回头看”。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的依法监管,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力的,依法从严处罚。交警中队对违法多、事故多、隐患多列入“黑榜”的,要开展联合约谈、通报曝光;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依法对企业及管理人、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及时立案,依法惩办运输企业及源头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农路办、环保科、建管所)
(六)深化联动共治
1.强化机制联动。参照区“城交委”,建立交警中队、农路办、城管中队、安监科、文广教体科、交管所、国土、建管所、市场监管、环保科等部门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镇级层面联合研判会商机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职责共担的工作合力。
2.强化数据联通。加强全镇部门、村、社区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为排查整改隐患和处罚各类重点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3.强化执法联合。加强部门间对大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每周组织1次集中行动,严管严控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坚决杜绝“百吨王”。对查处的本地超限超载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秦能达为组长,统战委员张衡、政法委员王鹏波、交警中队指导员李峰、交管所所长孙晓峰、农路办主任沈锡忠为副组长,城管中队队长施晓明、建管所所长庄晓忠、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郑劳方、文广教体科科长张磊、环保科科长李志雄、各村社区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并在礼嘉交警中队设立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全面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加强责任落实。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交通安全社会治理创新,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三)加强统筹推进。统筹摆布、科学安排,分波次开展系列集中统一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从2020年1月1日起至1月20日,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治阶段,从1月21日至9月底,第三阶段为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从10月至12月底。实施分类攻坚治理,有节奏有步骤推进专项整治。
(四)加强警示宣传。借助本地主流媒体、公安微警务、城市户外大屏等,集中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高违法车辆、高风险运输企业、高事故路段以及典型案例。用好微警务、手机短信等载体,对重点驾驶人、重点违法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开展点对点提示警示。组织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随警采访、执法直播等,扩大整治行动声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五)加强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每月下旬集中汇报工作进度、交流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介绍先进经验和成效,综合协调,积极形成强大合力,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