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相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镇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0年,本镇决定继续对全镇范围内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年计划例行监测样品共4800批次(含市场流通环节),其中监管站例行监测500个批次,市场4300个批次,农产品风险监测55批次。配合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农产品监督抽查和农业投入品监测。现制定《2020年礼嘉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加强协调配合
各单位在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上给予积极支持和协作,并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确定不同时段的具体受检单位,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告知各生产基地(养殖场)、合作社、农户及农资店等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提供样品来源等准确信息,履行相关法定职责。
二、确保工作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好工作计划,规范好抽检程序,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工作。承担抽检任务的各单位在抽检工作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合理确定监测区域和抽样规模,确保所抽样品的代表性,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产品的把控,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精准性。
三、强化问题整改
对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单位要根据监测信息及时排查问题根源,督促生产主体认真整改。对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主体,要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提高检打联动的效率和依法处罚的时效性。
四、注重信息汇总
承担抽检任务的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汇集采样信息,整理好相关台账,并于每季度末报送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联系人:张小虎,联系电话:0519-86231151。
附件:2020年礼嘉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礼嘉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掌握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镇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镇202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原则
一是坚持定性监测与定量监测、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抽查与重点时段、专项检测相结合。
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从区域方面,要覆盖本镇所有涉农村;从对象方面,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并能覆盖散户。
三是坚持监测不向被监测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是坚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不随意更改、编造检测数据,由镇农残快速检测室检出的数据要实时上传省系统相关平台。
二、监测内容
(一)农产品例行监测
全年计划例行监测样品共4800批次(含市场流通环节),其中监管站例行监测500个批次,市场4300个批次,农产品风险监测55批次。配合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农产品监督抽查和农业投入品监测。例行监测中部分样品种植业产品由镇农残快速检测室根据GB/T 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样品经WT-R02智能数码型农药残留检测仪测定,得出检测结果并打印数值。
(二)农产品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以本镇产量和消费量较大的样品种类为主,原则上抽检时间覆盖全年并加密抽检频次。全年监测样品共55批次(详见附表1),其中蔬菜20批次,水果30批次,水产品5批次。
风险监测种植业产品数据结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19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畜产品和水产品数据结果判定根据农业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和相关规定执行。检测值大于等于规定“判定值”,判为疑似阳性,应采取合理手段复检确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风险监测工作由区农产品动态监测站会同相关科站与镇组织实施。
(三)农产品监督抽查
在农产品专项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夕,对风险监测问题较多、隐患较大的即将上市销售的地产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同时进一步加强有效期内的本镇“二品一标”获证产品(非初级农产品除外)的抽查力度。
监督抽查种植业产品数据结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19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畜产品和水产品数据结果判定根据农业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和相关规定执行,检测值大于等于规定“判定值”,判为疑似阳性,应采取合理手段复检确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监督抽查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会同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
(四)农业投入品抽查
由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对礼嘉镇农业投入品企业进行监测,相关单位配合。
三、监测要求
抽样方法,蔬菜、水果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 (NY/T 789-2004)规定执行;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规定执行;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执行。抽样参数详见附表2,抽样程序须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相关程序执行。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告知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提供样品来源等准确信息;所抽样品要有代表性,做到全面覆盖。对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及时排查问题根源,督促生产、销售主体认真整改。对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主体,要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提高检打联动的效率和依法处罚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