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安置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置小区综合管理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改善民生为主旨,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村)主体责任作用,促进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提升,全面提高街道物业管理工作满意度、和谐度。
二、适用范围
西湖街道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均适用本意见(湖滨社区参照执行)。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应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方向转变,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2.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村)负责本区域内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职责,指导、协调区域内物业管理与社区服务的关系,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3.合力监管原则。街道社会事业局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科室,主要负责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包括制定相关工作计划、考核细则;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民生项目申报等工作。其他相关条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四、主要任务
1.规范物业管理模式。按照“政府扶持、属地管理、专业服务”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物业管理模式分别采用市场化管理、社区(村)自管等两种方式,市场化管理模式由街道负责招投标,选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企业提供服务,社区(村)做好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协调等工作;社区(村)自管模式由各单位自行组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物业管理办公室),由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物业管理负责人,将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村)综合管理范畴。
2.落实物业管理经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关于建立西湖街道一级核算体系的实施意见》(常西科委发[2019]33号)文件要求,核定当年度物业经费总量和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总额。以“保障重点、解决问题、便民利民”为导向,突出权责匹配、定额包干、支出精准、管理有序的原则,划定各小区物业管理费用补贴标准和使用范围,并确定当年度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和预算金额。
3.加强小区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安置小区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物业工作职责、强化物业人员培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加大物业管理支持力度和执法力度,对小区内乱搭建、群租、改变住宅使用性质、违章装修、破墙开店、倚门设摊、毁绿种菜、占用公共空间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监管力度。
4.强化物业管理监督考核。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9]110号)、《关于明确2020年武进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街道、社区(村)二级监督考核机制,以安置小区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并将物业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于社区(村)物业考核奖补费结算中,确保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切实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能、配备专职人员,根据本意见中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好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
2.积极稳妥推进。各社区(村)要认真梳理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重点目标任务和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推进民生项目实施,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充分调动社区(村)干部、党员群众和物管人员工作积极性,逐步提升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多元化水平。
3.严格监督考核。各社区(村)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标准意识,按照区、街道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安置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西湖街道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西湖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经费使用标准》
附件2:《西湖街道社区(村)重大物业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西湖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经费使用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主体职能,规范经费使用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流程,现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事权管理
社区(村)职责:建立健全本社区(村)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物业法规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安置小区内长效管理工作(保安、保洁、保绿等);负责本安置小区内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智能化、照明、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安置小区内工程项目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和对施工单位的考核监督等工作;负责本安置小区内物业管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本安置小区内物业管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资金管理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现状及发展需要,核定当年度物业经费总额,该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物业管理工作以外挤占或挪用,当年度核拨经费余额可全额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1.管理范围:聚新家园社区、蠡河社区、长汀村、塔下村下辖各安置小区(湖滨社区参照实施)。
2.补贴标准:分为物业补贴费用(基本费用、考核奖补费用)和电梯补贴费用两类。
(1)物业补贴费用:①基本补贴费用:公寓楼按每月0.6元∕㎡拨付(包括小高层、高层、多层),别墅区按每月1.35元∕㎡拨付。②考核奖补费用:安置小区统一按每月0.15元/㎡作为基础费用以外的考核奖补。
(2)电梯补贴费用:按每月0.4元/㎡拨付。
(3)维修补贴费用:按每年1.5元/㎡拨付。
3.使用范围:物业补贴费用使用范围包含保安、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管理、零星维修及单项20万元(不含20万)的小型维修改造项目费用;电梯补贴费用包含电梯的维保、维修、检测(更换电梯除外)等所有费用。
4.拨付方式:物业补贴费用、电梯补贴费用、维修补贴费用每年核定标准后,按季度拨付基本(固定)部分;考核奖补部分按照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拨付。
三、项目管理
安置小区民生工程管理,以“保障重点、解决问题、便民利民”为导向,突出权责匹配、定额包干、支出精准、管理有序的原则,确定当年度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和金额。
1.重大物业项目
项目范围:单项工程总造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安置小区民生项目,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公开招标后组织实施。
申报流程:采用单独申报审批流程。各社区(村)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年6月、12月申报计划实施的重大民生项目(详见附件2),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汇总,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后列入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实施计划。
2.小额物业项目
(1)项目范围:总价在20万元以下的建设、采购及服务项目,从该安置小区当年度物业管理费用中支出。
(2)实施流程:按照调整后的《西湖街道建设项目和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武西街办发[2020]12号)文件施行。
附件2:
西湖街道社区(村)重大物业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及内容
计划总投资(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