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区(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效能,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根据《关于明确2020年武进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西湖街道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安置小区(湖滨社区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物业管理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部分:
1.季度考核: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总分100分。
2.年度考核:安置小区管理水平、人居环境“双提升”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和扣、加分情况。
(1)扣分项目:因物业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有一项扣10分。
①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②发生火灾、高空抛物伤人等安全事件的;
③发生电梯、窨井盖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安全事故的;
⑤在省、市、区各级创建或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⑥其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等。
(2)加分项目:因物业管理质效高、服务优等情况予以加分。
①小区公共部位特色美化,物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打造成特色品牌,加5分。
②因物业服务热情、细致周到,相关事迹获得报道或点名表扬。区级媒体报道,有一起加1分;市级媒体报道,有一起加2分;省级媒体报道有一起,加3分。
③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获得各级荣誉。开发区(街道)荣誉加1分;区级荣誉加2分;市级荣誉加3分;省级荣誉加5分。
④经党工委、办事处讨论决定的其他加分情况。
三、考核方式
物业奖补费用分为季度奖补和年度奖补。季度考核总分100,占70%权重;年度考核总分100,占30%权重。
1.考核系数计算
季度系数=季度得分/100*70%
年度系数=(“双提升”任务得分+加分项-扣分项)/100*30%
2.考核奖补费用计算
(1)考核基数=0.15元/㎡*安置小区建筑面积
(2)各小区物业季度奖补费=考核基数/4*季度系数
(3)各小区物业年度奖补费=考核基数*年度系数
四、组织实施
街道成立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黄铁梅同志任组长,沈可南、贺鹏岳、徐菊燕、吴玲、陆建兴、田明江同志任副组长,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网格办为联合责任局室(条线),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强霏、姚洁清、邱达生、钱颖婷、蒋纪春、戚伟刚、董斌、李月芳等同志为成员。抽调西湖街道商业小区物业经理、主管为第三方考核成员,配合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实施。
本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西湖街道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西湖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标准》
附件2:《2020年西湖街道安置小区“双提升”行动考核任务表》
14附件1 2019年西湖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标准.xlsx14附件2 2020西湖街道安置小区双提升重点任务-最终.xls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