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武进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街道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考评激励办法。
一、考评对象
西湖街道辖区内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入住率不足10%的商品房小区不参与考评)。
二、考评内容
商品房小区基础管理、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信访投诉和其他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评办法
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和年终考评,季度考评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中下旬进行,年终考评根据季度考评累计得分排名。
1.季度考评:按照《2020年西湖街道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考评标准》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每季度考核前3名的商品房小区,授予该小区物业管理“季度之星”奖励证书,按考评名次分别奖励项目负责人3000元、2000元、1000元;考评后3名的商品房小区,将组织开展考评等次通报,并要求对扣分情况进行整改。
2.年终考评:年终综合考评位于前3名的商品房小区,授予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并颁发奖牌,同时作为市级、区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推荐依据。年终综合考评位于后3名的商品房小区,将取消其在西湖街道范围内当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四、组织实施
街道成立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黄铁梅同志任组长,沈可南、吴玲、田明江同志任副组长,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网格办为联合责任局室(条线),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强霏、姚洁清、邱达生、戚伟刚、董斌、李月芳等同志为成员。
本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西湖街道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西湖街道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考评标准16附件:西湖街道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标准2020.6.22.xlsx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