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西湖街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25/2020-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文件编号: 武西街办发〔2020〕5号 发布机构: 西湖街道  
产生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武进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发〔2020〕45号),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有序推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西湖街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西湖街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西街办发〔2020〕5号
 

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武进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发〔2020〕45号),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工作有序推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西湖街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印发


西湖街道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质发〔2019〕6号)和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武进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发〔2020〕456号)部署,2020-2022年将在全街道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生产经营者自我质量控制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按照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逐步完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通过推行合格证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推行范围

全街道食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三、开具要求

1.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销售农产品时应出具农产品合格证,承诺所出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应在收购时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在销售时保留和开具对应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应当查验供货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2. 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包装为单元开具,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开具,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

3. 合格证样式由市、区统一印制,内容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或经营者信息、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

4. 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二年备查。鼓励开展电子信息化方式开具合格证。

5. 电子信息化的合格证全面接入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管理平台。

四、工作措施

1.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实际,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发动,确保上下联动。

2. 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各社区(村)督促生产主体主动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太湖分局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食堂等要查验供货者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

3. 技术指导,推广信息化。配合上级进行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化技术推广,充分利用现有管理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及时上传,互联互通。推荐并指导生产经营者提供简便易用有效的APP或小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宣传,组织培训。运用标语、展板、宣传彩图、新媒体等方式,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合格证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村级协管员将合格证制度的告知书、明白纸发给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实现推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查验有据。

5. 加强约束,鼓励支持。对率先推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对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将不给予项目支持,不推荐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不推荐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不推荐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6. 强化监督,积极巡查。将开具并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严查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纳入信用管理。

五、实施进度

1. 2020年4-6月,部署启动、宣传培训阶段。组织学习,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布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区试行合格证制度培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 2020年7月-2021年3月,示范推广阶段。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入网主体名录信息核验,确保主体无误。实行分级分类推动农产品生产者主动出具合格证,不断推动合格证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全覆盖。

3. 2021年4月-2022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按上级部署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点,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倒逼生产流通主体主动出具、查验合格证。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的有力举措,是推动街道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太湖分局、市场管理办、社区(村)联合成立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单位、科室参加,共同部署推进,保障工作抓紧落实。

2.强化保障支持。有关单位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增加工作力量,强化人员保障。农经科、市管分局密切衔接,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正确开具使用合格证,督促农产品交易市场查验并留存合格证。

3.落实属地责任。把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推行工作落实到位。要推动推行合格证制度纳入当地绩效考核内容,确保推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总结提升。在推行过程中,要注意跟进推行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

附件:西湖街道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西湖街道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建兴  西湖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吴  玲  西湖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周   萍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西太湖分局局长   

       柴剑铭  西湖街道文教卫生计生科科长  

                    张建波  西湖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副科长

       组  员:钱伟明  西湖街道综合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学成  常州市滆湖消费品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玉龙    长汀村村委主任

     蒋纪春    河头村村委主任

     吴伟连    仕尚村村委主任

     王佳可    塔下村村委主任

     黄   昕    聚新家园社区党委副书记(主任级)

     蒋志凯    蠡河社区主任

     邓   达    湖滨社区主任

    丁晓娜    滆湖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科,联系人:王韵,联系电话0519-86365063。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