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镇级财政预算的指导意见》(武财农〔2019〕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镇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2020年镇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依法理财,强化收入征管,科学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
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依法理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收入预算;二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不断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要求,规范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20年镇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是: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根据《关于转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通知》(武财预〔2019〕4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急需必须”原则,继续从严从紧编制年度支出预算。一是要严控行政运行成本,行政运行支出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压降。落实机构改革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合理调配人员,严控单位社会化用工,压降不合理的人员开支。进一步压降车辆运行成本。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严控外出培训,节减财政开支。二是要压缩一切不必要的项目支出。非必须、非急需、非民生的项目原则上都要在上年基础上进行大力压缩,引导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切实缓解日益突出的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腾出财力消化政策性增资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年度预算准确性
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召集单位内部相关人员专题会商研究,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在精细化、准确性上下功夫。单位项目预算和属于单位管理事项的政府预算,都要详细说明申报依据及支出标准。涉及跨年度安排事项,根据资金需求分年度编制预算。
(三)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财政预算约束
各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刚性执行年度预算,严格管控预算追加,年度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在年度执行中,除政策性增支、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按镇部署,工作计划有较大调整所需经费可以追加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追加。严格政府采购管理,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和限额标准的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事项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事项完成后结余的财政资金,单位不得调剂用于其它用途。
(四)全面开展预算公开,强化公开的主体责任
按照预算法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除涉密部门或涉密事项外,全面开展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明确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程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运作。
二、编制内容
(一)编制范围
所有镇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编制
各单位应按照编细、编实、编全的基本原则,根据前三年非税收入实际征收情况,考虑政策性增减因素,如实编制2020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规定,科学测算年度各项收入,不得隐瞒、漏报、少报,对故意隐瞒收入,一经查实,全额上缴财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财政部门原则上按照“核定基数、一年一定”的方法,通过“二上二下”程序测算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三)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单位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和定员定额标准编制,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表时进行核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财政部门定额标准编制。
镇政府大院内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总额控制、统一采购,实行领用制,水电费、邮电费由镇政府统一结算,不再进行部门预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镇定额进行部门预算;镇政府大院外单位按镇定额进行部门预算。
来人来客原则上在食堂招待,不发香烟、礼品。退休职工慰问及其他各类慰问均由镇政府按照《雪堰镇镇机关工作人员、村主要领导、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慰问实施办法》中的标准统一慰问,各单位均不再另行慰问(学校、卫生院除外)。
学校、医院部门预算结合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
(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镇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力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经审核,把2020年财政预算年度支出项目分成财政预算建议项目和财政预算预备项目两类,财政预算建议项目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预算中;财政预算预备项目根据2020年财政财力情况在预备费中通过追加预算的程序列支。年度核定项目不得自行调整。
三、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0年镇级部门预算仍采取“二上二下”编制程序,为适应《预算法》实施后审议时间要求,各单位务必在11月8日前完成预算编制并上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附件:1、雪堰镇行政事业单位结报程序
2、雪堰镇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定额表
3、雪堰镇2020年部门预算建议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雪堰镇行政事业单位结报程序
一、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支出结报程序
1、基本支出结报程序:(1)事业单位专管员初审;(2)分管副分局长审核;(3)分局长审批。
2、涉及基建、房屋维修、设备配置等项目支出及专项支出审批程序:(1)单位提出申请;(2)审计初审;(3)财政审核;(4)镇长审批。
二、预算调整(追加)程序
(一)预算追加的条件
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增加支出,可申请预算追加:
1、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
2、因国家、省、市、区、镇政策调整,需增加支出的;
3、按镇党委、镇政府部署,工作计划有较大调整的。
(二)预算追加的原则
1、事前审批原则。预算追加必须先批准后实施。无预算安排或超出预算的支出,由项目执行单位通过压缩本单位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费解决。未批准预算先实施的项目,造成损失的,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预算支出,对于出国(境)、公务接待、培训、考察、办公设备等一般性项目经费一律不办理追加。
3、分类管理原则。为提高预算追加支出管理效率,将追加事项划分为增人增资、项目调整。
(三)预算追加的程序
1、增人增资的追加
如遇国家、省、市和区、镇出台人员经费调整政策,由镇财政分局按方案进行统一测算后,提出经费安排意见,报镇政府审批。
单位因人员变动需追加经费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财政部门核定后办理预算追加。
2、项目支出的追加
单位应出具书面报告,并附详细调整预算的说明材料,履行镇分管领导审核、财政分局审核、镇长审批手续,报镇人大主席团批准后列入当年预算。
三、往来款结报程序
1、事业单位账:事业单位专管员初审—分局长审核—镇长审批
2、财政账:分局长审核—镇长审批
四、其他要求:结报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单位负责人、
镇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