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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20-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20〕35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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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雪政发〔2020〕35号
 

各村、各有关部门:

现将《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

“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进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武散治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武进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精神,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改善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切实巩固我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根据《根据雪堰镇“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分工,对上一轮完成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组织全面“回头看”再排查,对发现的“死灰复燃”问题分类实施整治。

(一)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对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加强废弃厂房、养殖场、闲置民房、出租房等场所的“回头看”排查。一是排查企业关停取缔是否彻底,有无违法违规复产经营行为;二是排查治理改造类企业整治提升是否到位,是否达到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有无整改后再次沦为“散乱污”现象;三是排查关停取缔后空置厂房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进驻;四是排查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存在遗漏,有无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存在。对于在“回头看”中排查发现的问题,一律纳入“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名单开展整治。排查工作结合雪堰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同步进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分类实施整治。对于“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名单内企业,按照先停后治原则,根据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要求,确定整治类型,开展分类整治。明确责任人、治理目标、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清零。严禁“一刀切”,将“散乱污”企业(作坊)全部列入关停处置。

列入关停取缔类的,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基本做到“两断三清”。(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水利站、派出所、交管所、供电所等。)

列入治理改造类的,逐企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水利站等、交管所等。)

(三)从严执法保障。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停止或限制措施。坚持从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动真碰硬、敢管敢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局、综合执法局等。)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自2020年6月开始至2020年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各村、社区开展2018-2019年“散乱污”企业(作坊)集中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对完成整治的企业(作坊),逐企开展“回头看”,同时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作坊)开展再次排查,对排查结果按照分类施治原则,明确整治类型,逐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各村、社区要按照整治类型及整治方案,督促相关企业(作坊)认真开展整治,经济发展局对整治结果进行现场审核,建立台账资料。

(三)总结考评阶段(8月下旬)。各村、社区要针对本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的必要性,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科学谋划,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上下联动。各村、社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安全、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各村、社区形成有效打击“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制。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月报送1-2篇工作简讯。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分别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度表格(附件2)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走过场、未按要求开展百日攻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散乱污”整治工作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0519-86163916

 

附件:

1、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职责分工

2、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企业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雪堰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

“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是“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

1.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回头看”百日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工作。

2.经济发展局:严格执行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根据“散乱污”企业(作坊)界定标准,做好排查认定工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办环保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会同各部门对列入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作坊)进行关停取缔,对列入治理改造类的散乱污”企业(作坊),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安全生产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提升改造,并对整治结果进行现场审核,建立台账资料。

3.农村工作局:指导养殖场内涉“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查处无营业执照的“散乱污”企业(作坊),依据区政府的关闭决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废品回收等涉“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取缔工作。

6.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指导摩修、洗车、补胎等涉“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7.派出所:配合各部门开展对“散乱污”企业(作坊)关停取缔工作。

8.供电所:配合各部门严格执行对取缔关闭企业(作坊)的断电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自接电。

9.水利站:配合各部门执行对取缔关闭企业(作坊)的断水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私自接水。对“散乱污”企业(作坊)取水情况严格排查,坚决取缔非法取水,对已关停取缔企业的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

1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作坊)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整改提升条件的,可完善相关手续。

 

 


附件2

 

 

 

 

 

 

 

 

 

 

 

 

 

武进区“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管理整治企业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详细地址

经纬度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属于“回头看”四种排查类型类别

营业执照办理情况

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风险问题情况

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存在其他问题情况

整治  类型

计划完成时间

整治进度

责任人

 

 

 

 

 

 

 

 

 

 

 

 

 

 

 

 

 

 

 

 

 

 

 

 

 

 

 

 

 

 

 

 

 

 

 

 

 

 

 

 

 

 

 

 

 

 

 

 

 

 

 

 

 

 

 

 

 

 

 

 

 

 

 

 

 

 

 

 

 

 

 

 

 

 

 

 

 

 

 

 

 

 

 

 

 

 

 

 

 

 

 

 

 

 

 

 

 

 

 

 

 

 

 

 

 

 

 

 

 

 

 

 

 

 

 

 

 

 

 

 

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栏有营业执照的请按营业执照规范填写;为避免企业名称重复,无营业执照的按“负责人姓名+经营内容+作坊(或个体户)”填写。
    2、存在问题栏分类填写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应栏目内不存在问题的不填。

3、“属于“回头看”四种排查类型类别”栏按方案“回头看”四种排查类型填写。第一类:关停取缔后复产经营;第二类:治理改造后重新沦为“散乱污”;第三类:空置厂房新的“散乱污”进驻;第四类:新发现未纳入“散乱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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