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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20-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20〕4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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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通知
雪政发〔2020〕4号
 

各村、各相关部门:

按照区委、区政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我镇组织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但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少数扶贫对象脱贫基础不够牢固,“三保障”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较重等。这些问题不得到有效解决,必将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为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现将《武进区雪堰镇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部门结合方案,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雪堰镇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

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十三五”期间,我镇组织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但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少数扶贫对象脱贫基础不够牢固,“三保障”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较重等。这些问题不得到有效解决,必将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为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现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制定我镇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结合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全面督查,在全镇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整改,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2020年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因素,全面排查我镇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突出“两不愁三保障”工作重点,逐村逐户逐项全面排查,不留工作盲区。坚持上下联动,落实“镇级牵头协调、村级抓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上下协同、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统筹推进,对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要文件和实施方案等全面排查问题,分类梳理、精准施策,狠抓整改、确保实效。

(三)工作目标。认真梳理脱贫攻坚大排查、专项巡视、全面督查、群众反映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确保2020年上半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确保脱贫攻坚高质量。

二、排查重点

(一)排查脱贫攻坚“三落实”

1. 责任落实:(1)各行政村是否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工作。(2)各行政村是否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3)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实施两级书记遍访扶贫对象行动。(4)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调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工作。(责任部门:民政、建设、学校、医院、各村)

2. 政策落实:(1)低收入农户对扶贫有关政策是否知晓。(2)财政投入方面,是否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对经济薄弱村转移支付力度;是否实行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各村是否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3)科技人才方面,是否积极培育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责任部门:财政、经济发展、农经、农业农技、各村)

3. 工作落实:(1)产业扶贫方面,是否深入实施产业引领脱贫致富行动,发展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项目。(2)就业扶贫方面,是否深入实施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行动,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援助、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带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方式,促进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创业。(3)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是否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项目进展迟缓问题、是否存在低收入农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4)探索创新方面,是否深化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以村为单位探索建立基本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财政、农业农技、农经、民政、各村)

(二)排查脱贫攻坚“三精准”

1. 识别精准:(1)是否严格执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程序,是否存在标准把握不准确导致“漏评”、“错评”等问题。(2)是否部署开展已脱贫人口“回头看”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3)是否核准核实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确保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行业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与低收入农户实际信息相符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责任部门:农经、各村)

2. 帮扶精准:(1)帮扶联系人是否存在简单送钱送物,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变相发钱发物问题,产业预期收益是否合理、符合实际。(3)就业扶贫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低收入人口未得到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排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存在“不劳而获”变相发钱情况。(4)《扶贫手册》是否发放到位,低收入农户对帮扶措施和成效是否认可。(责任部门:人社、各村)

3. 退出精准:(1)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达到市定脱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2)精准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履行“五签字五确认”程序,低收入农户是否知晓认账。(责任部门:纪委、农经、各村)

(三)排查脱贫攻坚“三保障”

1. 义务教育保障:(1)是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加大劝学返校力度,督促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低收入农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2)是否精准实施教育资助,注重政策衔接和数据比对,及时更新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基础信息,完善建档立卡等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信息库,动态调整、应助尽助,确保不发生因贫因残失学辍学。(责任部门:学校、各村)

2. 基本医疗保障:(1)是否强化政策落实,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是否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的政策。(2)是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低收入人口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3)是否拓展保障渠道,采取补充医疗保险等形式,提高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4)是否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身份统一标识管理,建立“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平台。(5)低收入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区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部门:医院、卫生健康、各村)

3. 住房安全保障:(1)是否强化区级政府危房改造主体责任,规范审核公示制度,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是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实行改造一户、销档一户。(2)是否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进度监管和巡查指导,保证危房改造质量。(3)是否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户;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4)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否存在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的现象。(责任部门:建设、各村)

4. 社会保障兜底:(1)是否全面落实低保、残疾人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低保“补差”“兜底”作用;是否梳理检查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抓好重残重病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单人保”、特困供养标准增长等政策落实。(2)是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3)是否认真贯彻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对疾病、遭灾等情形先落实临时救助措施,再视情转介到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责任部门:民政、各村)

(四)其他方面问题排查

对区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督查检查、成效考核、群众来访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做到逐一梳理,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责任部门:纪委、相关部门、各村)

三、工作步骤

从2020年1月中旬开始,到2020年上半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月10日—1月20日)。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印发方案,部署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各村、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排查问题阶段(2020年1月20日—2020年2月15日)。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各村各部门于2月10日前将问题清单上交镇政府。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0年2月15日—6月30日)。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深入细致开展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是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推进专项行动等重点,不遮不掩查摆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严格对照排查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摸排不漏一条,问题整改不漏一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计划、明确路径、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在2020年上半年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跟踪推进力度,压茬推进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清单制定、问题整改等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进度不同步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时间节点。1月20日前,镇向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问题排查落实情况和工作方案,包括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明确责任分工、研究部署和所作安排等情况。2月15日前,镇将问题排查结果和问题清单,分别向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报送有关材料,并发送电子档;2020年上半年,镇集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6月底之前全部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结果。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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