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20-0007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20〕31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相关阅读: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雪政发〔2020〕31号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镇

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办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全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全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构建规范、便捷、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加强全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招标采购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根据交易项目的不同,由相应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镇党政办、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设局、农村工作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行政审批局,由镇行政审批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易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各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职责。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标底价、与价格相关的合同条款的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工作;镇建设局负责对镇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行业监督工作;镇农村工作局负责村级交易项目的监督工作;镇行政审批局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明确招标采购范围标准

(一)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政府性资金、村(社区)集体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镇级所属国有、集体或国有、集体控股公司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政府性资金或村(社区)集体资金虽不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但镇、村(社区)拥有项目建设、运行实际控制权、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项目:镇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起点金额以上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招标采购标准见附件2。

  三、规范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通过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事先审批手续。其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如道路、桥梁、房建、管线、驳岸、水库、河道开挖拓浚及包含土建的环境治理项目等,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批复后开展招投标活动;非基本建设项目,如零散湿地建设、小农水以及道路、桥梁、驳岸等维修养护等,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开展招投标活动。村级工程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供“四议两公开”相关记录。公开招标的填报附件3-1,邀请招标或自行发包的填报附件3-2。

2.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组织对中介代理机构编制的标底及与价格相关的合同条款等进行严格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由建设(采购)单位报送镇行政审批局备案。具体见附件4。

3.对镇村重大项目(预算价大于等于100万元的),由分管项目的镇领导或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标前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论证,必要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4.严格控制工程建设类项目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的使用,一般工程应采用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项目技术复杂、特殊的施工工程确需使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综合评分细则建议方案,经镇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评标小组由建设单位代表、符合评标需要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人员组成。需要对招标文件的设计、服务、方案等进行技术评审的,评标专家原则上应从统一的专家库中提前半天随机抽取,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评标专家名单应严格保密。

6.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应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按照“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结果快递送、过程全留痕”的要求,加快实现“不见面”开标。

  (二)政府采购项目

1.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采购单位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附件5,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批,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在审批时应具体明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出具审核意见后报镇长审批。

2.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委托在财政部或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的本地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也可在镇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

  (三)其他情况的处理

1.如有抢险救灾或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对照本意见规定的标准(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项目除外)需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的项目,由项目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镇书记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可采用恰当发包方式确定该项目承包商或供应商。

2.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失败的(包括公告后报名不满三家或开标失败两种情况),建设(采购)单位可提出书面申请变更招标方式,经镇长审批同意后,按新的交易方式操作。

3.对工艺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原则上项目分管领导或建设(采购)单位应牵头组织相关设计单位、专家和镇相关职能部门,对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参数等进行专题论证,确保招标无倾向性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况的发生。专题论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4.上级部门委托我镇交易平台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镇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上级部门出具委托函,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宜。

  四、加强招投标采购有关方的监督管理

  (一)招标代理机构

1.建立《雪堰镇招标代理机构建议名单》(以下简称“名单”),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与比选、领导批准,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方可进入名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名单内代理机构数量保持在5家以上,建设(采购)单位原则上应从名单中选择代理机构。

2.镇行政审批局牵头以项目为单位,按“季度考评、全年总评”的方式,会同项目建设(采购)单位对代理机构组织考核,其中由镇行政审批局填写附件6-1,项目建设(采购)单位填写附件6-2,权重分别占90%和10%。考核得分具体计算方式:代理机构当季考核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季中介机构代理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得分之和/项目个数;代理机构当年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总和。原则上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和项目合同预算价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代理项目。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季度、年度考核得分排在末位的,下一季度、年度则调整出名单。代理机构存在挑拣代理项目情况的,发生一次则本季度排名调低一位。季度与年度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通报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3.代理机构在代理项目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代理项目经办人,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提前3日报镇行政审批局同意。

4.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在参加开标等活动时应注意自身形象,必须挂牌上岗,鼓励统一着装。

5.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如出现重大失误、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合同约定,所代理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部分或全部扣除,并取消其在本镇从事招标采购代理资格。

     (二)投标(中标)单位

  1.投标单位在开标活动现场无理取闹且经警告无效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已经递交接收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参加开标的,一年内禁止参加本镇范围内投标活动。投标单位被查实存在串标围标和违规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建设(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建设(采购)单位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书面函告镇行政审批局,镇行政审批局将取消该中标单位成交资格,扣除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或政府采购保证金,该单位三年内禁止参加本镇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

(三)建设(采购)单位

建设(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集体决策、报批等手续;不得违规肢解、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加强对中标单位的履约监督;审计、变更等按镇有关规定执行。镇纪检部门将对相关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镇行政审批局

镇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快编制基于不同场景的招标采购工作手册,建立招标采购活动全程可追溯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重大项目的开标活动探索视频直播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等参与监督。

关于举报投诉事宜,根据《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本意见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行政审批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雪堰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附件2:雪堰镇招标采购标准与方式一览表

附件3-1:雪堰镇镇村工程建设申报表(一)

附件3-2:雪堰镇镇村工程建设申报表(二)

附件4:雪堰镇招标采购标底价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表

  附件5:雪堰镇政府采购审批表

  附件6-1:雪堰镇 年第 季度招标代理项目质效考评表

  附件6-2:雪堰镇 年第 季度招标代理项目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1

雪堰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一、申请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填报项目申报表,经相关部门、项目分管领导审核、镇长批准,镇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明确具体经办人员等;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填报政府采购登记表,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批具体采购方式、镇长批准,镇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

二、审核文件。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核标底价,镇行政审批局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确定报名时间、标前会议时间、开标时间等,并备案。

三、发布信息。镇行政审批局在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

四、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标前答疑。建设(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组织标前会议,建设(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镇行政审批局派员参加。标前会议主要向投标人说明招标文件主要内容,解答投标人的疑问等。会后,建设(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标前会议纪要。

六、开标、资审、评标、定标。镇行政审批局组织开标会议,建设(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后进入资格审查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评委独立进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度。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采用新技术的交易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评委劳务费(含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论证费用等)由建设(采购)单位支付。

七、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规定公示,公示完毕后建设(采购)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镇行政审批局备案。

八、合同备案。建设(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报镇行政审批局备案。

九、资料存档。建设(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整理招标资料,建设(采购)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和镇行政审批局各存档一份。

附件2

雪堰镇招标采购标准与方式一览表

类别

  标准(单位:万元)

交易方式

工程项目

镇村工程≧400

区级平台公开招标

10≦镇村工程﹤400

镇级平台公开招标

5≦镇村工程﹤10

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镇村工程﹤5

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采购

项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

货物≧200

区级平台公开招标

10≦货物﹤200

镇级平台公开招标

5≦货物﹤10

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货物﹤5

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2.与工程有关的中介服务项目

  工程审计、工程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审计等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中介服务采购

目录内≧100

区级平台公开招标

15≦目录内﹤100

镇级平台公开招标

目录内﹤15

可自行采购

  勘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评估、拍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等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中介服务采购

目录外≧30

  镇级以上平台公开招标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10≦目录外﹤30

  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目录外﹤10

可自行采购

3.其他政府采购项目

目录内≧100

区级平台采购

目录内﹤100

按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外≧30

  镇级以上平台公开招标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

5≦目录外﹤30

  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目录外﹤5

可自行采购

附件3-1

雪堰镇镇村工程建设申报表(一)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预算投资总额

(万元)

资金来源

预计施工及

竣工时间

申报单位负责人

项目现场责任人

招  标

该项目进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与申报理由

申报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农经)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农经)

分管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镇长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备案情况

(此栏由镇行政审批局负责填写)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项目负责人:           

评标方式:                 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

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四份,申报单位、镇纪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行政审批局各执一份。

附件3-2

雪堰镇镇村工程建设申报表(二)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预算投资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

预计施工及

竣工时间

申报单位负责人

项目现场负责人

工程概况

邀

请

招

标

邀请单位

1、

2、

3、

4、

5、

直

接

发

包

施工单位

让利

申报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农经)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农经)

分管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镇长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申报单位、镇纪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农村工作局)、行政审批局各执一份。

附件4

雪堰镇招标采购标底价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表

 

项目名称

建设(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标底价与合同条款

审核情况

送审价格

              (万元)

审核价格

              (万元)

合同条款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行

政

审

批

局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情况

审核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雪堰镇政府采购审批表

采购单位(公章):        

物品名称及品牌

(或项目名称)

数量

金    额

(万 元)

采购方式

采购时间

资金来源

采 购 原 因

合 计

――

采购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意见:

镇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各执一份。


附件6-1

雪堰镇   年第  季度招标代理项目质效考评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代理机构:                

各阶段

分值

业务考评扣分示例

得分

前期

2

  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修改或补充的,扣1分;同一份材料一次性告知后,相同问题再次出现的加扣1分

3

  正式开展业务前未及时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扣2分,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

2

  未按要求进行标前现场勘查的扣2分

招标

文件

5

  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书出现计算错误、漏项、缺项、表述明显有误等问题的每项扣1分;有重大偏差导致重发清单等问题的扣5分

3

  对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固定条款修改在备案时不事先作出说明的,有一条扣1分

3

  由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不及时的扣3分

6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存在前后内容不一致、条款相互矛盾,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条款的,每项扣2分

5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发出的招标文件与经过审核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项扣1分

公告

发布

6

  公告内容有错别字或其它常识性错误的每项扣1分;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招标内容等关键内容填写错误的每项扣2分;公告内容不全的扣3分

4

  公告内容前后矛盾导致歧义;或存在违法违规条款的,每项扣2分

5

  因代理错误造成公告被退回的,扣5分

开标

1

  代理人员在代理业务操作时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的,扣1分

2

  无故更换代理人员的,扣2分

2

  代理人员未在开标前15分钟进入开标室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的,扣2分

2

  开标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扣2分

5

  未能严格执行开标会场纪律及注意事项的,有一条扣1分

评标

2

  评标资料收集整理不齐全的,扣2分

5

  未能严格执行评标会场纪律及注意事项的,有一条扣1分

中标

4

  未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结果及拟定中标人名称的,未按规定发布中标人公示的,有一项扣1分

3

  中标通知书内容与评标结果不一致的,扣3分

5

  未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扣5分

15

  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重新招标或重新评标的扣5分;因代理人员工作不严谨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造成项目质疑、投诉或影响项目进展的扣5分;未积极协助招标人及时、认真处理异议的,或未协助招投标监管机构及时、认真处理投诉的,扣5分

归档

5

项目资料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因招标代理原因未及时归档的,每延迟一日扣1分

5

项目资料不完整的扣2分;装订不规范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扣3分

加分项

统一着装的,加0.5分

完成电子化招投标的,加1分

合计得分

注:本表由行政审批局该项目经办人填写

考评人(签字):           

代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2

雪堰镇   年第  季度招标代理项目满意度测评表

项目名称

建设(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满

意

度

(√)

非常满意(10分)

满意(8分)

基本满意(6分)

不满意(0分)

存在问题:

(可另附纸)

注:本表由建设(采购)单位填写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