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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MB1A00861/2020-0001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文件编号: 常武医保发〔2020〕12号 发布机构: 武进医保分局  
产生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0-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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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常武医保发〔2020〕12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税务分局,各经办银行:

为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及时参保和就医,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1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应继续按照城乡一体的要求全面推进,基本实现居民医保参保全覆盖。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加大参保政策宣传、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和护理险参保范围,多媒体、多形式广泛宣传,多渠道、多方式方便缴费,促进居民参保和续保缴费,按时序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年度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就医有保障。

二、缴费标准

(一)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2021年度武进区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1700元/人,“未成年人”1260元/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670元/人、850元/人、32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1030元/人、850元/人、940元/人。

(二)明确护理险筹资标准

武进区护理险2021年度筹资标准为100元/人·年。筹资标准和方式具体如下:

1.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个人按30元/人·年缴纳。

2.政府补助部分。政府按30元/人·年予以补助。

3.医保基金筹集部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居民医保基金按4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划转。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护理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同步收取。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等),居民医保和护理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三、参保对象和缴费方式

2021年度,具有武进区户籍的城乡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非我区户籍流动就业人员以及中小学(技职校)生,居民医保和护理险保费主要通过省社保卡进行扣缴,已有其他借记卡签约账户的,从其签约账户扣缴。因账户问题无法协议扣款的,可通过银行柜台、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等渠道缴费。

1.新参保人员。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为参保缴费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告知缴费人按规定领取省社保卡(市外已领取省社保卡的人员,首次在武进参保需进行社保卡功能激活),及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签订扣缴协议等手续。

2.续保人员。税务部门根据医保经办机构传递的人员登记和银行账户数据信息,协调相关合作银行进行扣缴。

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非常州市户籍的居民(曾参加过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具有常州市学籍),以及港澳台居民(在常州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证领取地或学籍所在地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区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汇总2021年度困难群众名单。区医保中心具体负责2021年度武进区居民医保和护理险参保登记的组织工作,做好宣传提纲、通告、告学生家长书等宣传材料汇总印刷;确定相关参保登记口径;根据区医疗保障局行政科室统一提供的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将所有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居民医保救助范围,并及时将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困难群众信息进行反馈;协调区人社信息中心做好金保软件改造调整工作;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配合区社保中心做好本地区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落实,对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局)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政策及业务宣传,及时跟踪各地参保进度和统计分析,协调解决参保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经办问题,对重大舆情及时处置并上报;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各类基金到账和归集工作。

(二)武进区税务局负责明确缴费及扣款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缴费服务宣传;牵头开展集中参保缴费业务培训,统筹做好具体征收工作并确保资金及时、准确缴纳国库;开展各类缴费服务提醒;做好对各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缴费工作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各类征缴业务问题。  

(三) 区社保中心制定相应工作安排,负责本地区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落实,对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局)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政策及业务宣传。区人社信息中心根据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业务实际需求,做好金保系统和人社、医保、税务共享平台应用软件的调整优化等运维工作;负责武进区未申领省社保卡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省社保卡统一制卡发卡和激活工作;负责省社保卡申领、发放等业务经办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做好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的网络运维工作。

(四)各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2021年度居民医保和护理险集中参保缴费等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灵活多样的业务宣传,确保宣传效果;重点落实好免缴费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和参保工作;定期上报本镇(街道、开发区)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并根据时序进度配合税务部门做好保费的催缴工作。

(五)各经办银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税银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按照税银系统业务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省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扣款协议签订、银行端缴费、批量扣款、日切对账等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医保和护理险政策和经办的宣传工作,武进区域内的各经办银行在电子屏等媒介上宣传缴费标准时,统一按照武进区居民医保和护理险合计缴费标准进行宣传告知。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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