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医保结算编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MB1938455/2020-0002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医保服务〔2020〕64号 发布机构: 武进医保分局  
产生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0-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医保结算编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医保结算编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常医保服务〔2020〕64号
 
 

溧阳市医疗保障局、金坛分局、武进分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医保结算编码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统一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医保结算临时编码表》中所列编码,不再执行250403091-1、250403092-1编码。

二、按要求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医保结算临时编码表》中所列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及“备注”规定,不再执行《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58号)中“医保支付类别”规定。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本文转载自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