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南夏墅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夏墅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 张永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 朱 敏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 马 承 南夏墅派出所所长
刘 刚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王建新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朱永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周 林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科员
张贤芬 畜牧兽医站站长
杨明珠武进医院高新区院区办公室主任
马蓉华经济发展局科员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朱敏任办公室主任,马蓉华任副主任,葛云艳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2号楼307室,联系电话:86480812),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附:武进区南夏墅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7月2日
附件: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为切实提高南夏墅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水平,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区食安委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1、食安办:具体承担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责任,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事故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
2、武进医院高新区院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健康教育,指导公众健康饮食;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3、社会事业局:负责落实学校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普及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3、农村工作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负责农产品生产环境农药残留的检测,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工作等。
4、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水产畜牧产品养殖环节兽药残留检验检测等。
5、经济发展局:负责督促市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者持合法证照经营、依法经营;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卫生;负责市场内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公告;禁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流通等。
6、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7、城管中队: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职能工作。
8、各村(社区):具体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实用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的监督检查、排查隐患和信息上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