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村民满意度,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武进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村民监督机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0年武进区南夏墅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全程实行村民监督制度。现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村民监督组组成
村民监督组成员由所在村项目涉及区域的村民小组代表组成,由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选取的村民代表组成各村的村民监督小组。
二、村民监督机制运行程序
1.村民监督组成员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2.听取、收集村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3.召开监督组成员会议,讨论、整理村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4.将村民意见建议形成统一材料上报给村委、街道办事处,经讨论、研究给予村民答复,合理化的建议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
5.项目建设完工后,撰写监督总结报告,并上报村委、街道办事处。
三、村民监督组成员权利
1、监督权: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享有监督权。
2、汇报权: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项目村、街道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部门三级进行直接报告。
3、参与权:参与所在村组项目实施中的相关协调会议,了解项目实施过程。
四、村民监督组成员义务
1、宣传义务:在所在村组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项正能量宣传,严禁做歪曲事实的反面或负能量宣传。
2、矛盾协调义务:对所在村组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项矛盾进行协调或协助调解。
3、收集信息义务,对所在村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村民意见等信息进行收集报告。
五、工作要求
1、村民监督组成员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代表村民履行好监督工作。
2、本着公正、公开的要求,严禁滥用权利,影响项目建设。
本方案自2020年10月28日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