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省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以及国家、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9月17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5224个(含部分事业单位开设)。按开设主体分,省级部门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双重管理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设政务新媒体354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1282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3588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3530个,微博1153个,移动客户端134个,其他类型407个。
本次共选取20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抽查,包括代表主体为省、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的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单位主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此次检查抽查中,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5.7%。从开设主体看,省级部门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7.3%;设区市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4.8%,其中南京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盐城市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从政务新媒体类型看,微博合格率98.4%,微信合格率96.2%,移动客户端合格率80.0%。
二、主要成效
从检查抽查总体情况看,三季度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合格率稳步提升。本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5.7%,比上季度提升1.3个百分点。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政务新媒体合格率连续3个季度100%。二是互动功能进一步增强。在本次检查抽查的政务新媒体中,有96.7%的政务新媒体在收到网民咨询留言后48小时内进行了有效回复,其中超过62%的政务新媒体在24小时内进行了有效回复。三是清理整合深入推进。三季度,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对功能定位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较低、无力维护、反复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开展清理整合。本季度全省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305个,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量的5.8%。
三、存在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检查抽查结果显示,全省3个政务新媒体存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问题,分别是镇江市润州区“和谐宝塔”微信、兴化市“大营镇人民政府”微信、宿迁市宿城区“悦读洋北”微信。
(二)一些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本次检查抽查中,省级部门单位有2个政务新媒体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有效回复,分别是“江苏省水利厅”头条号、“江苏医保”移动客户端。设区市有5个政务新媒体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有效回复,如宿迁市宿城区“宿城之声”微博、“高邮市甘垛镇人民政府”微信等。
(三)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问题较为突出。本次随机抽查乡镇(街道)政务新媒体共21个,23.8%的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问题,有关设区市对此要高度重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备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做好备案登记,10月20日前完成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中的政务新媒体信息确认工作,确保备案信息准确、完备。要持续做好清理规范,对确属无力维护、反复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定位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积极予以整合;严禁就账号推广、打卡、关注、点赞等向基层摊派任务。
(二)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要严把“政治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的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队伍。要严把“审核关”,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严把“监管关”,切实做到按季度组织检查,不断强化常态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杜绝反复出现问题;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探索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要选取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快、成长性强、群众口碑好的政务新媒体作为重点,制定工作措施、优先扶持发展、推动做优做强。要探索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进一步探索编制政务新媒体建设指引,以优秀政务新媒体为样本,规范明确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版块内容等,强化分类指导、提升发布水平,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要强化矩阵联动,以龙头账号为引领,加快构建协同联动、整体发声、快速响应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不断加强矩阵的有效联动、聚合传播,有效提升政务新媒体引导力、影响力。
(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要突出政务属性,着力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议题策划,加大解读频次,注重解读实效。要强化互动回应,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要主动回应、积极澄清;对通过政务新媒体提出具体明确的政策咨询留言,要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回复。要加大服务力度,鼓励通过政务新媒体提供信息查询、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民生服务,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政务新媒体工作,过细落实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要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内容安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发现问题快速协调处置,确保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抽查情况、本次通报的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