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政策研究、目标考核、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政务平台(热线)等交办事项的督办和专项重点工作督查;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党建创建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技能、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妇女、工会、退(离)休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审计统计科。负责组织编报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及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统计工作。
(四)法制安全科。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五)规划计划科。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计划编制和实施监督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拟订全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拟定全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管辖范围内的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管辖范围内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协调全区铁路、航空和通用机场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相关工作。
(七)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拟定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及客货运站场(枢纽)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城乡客运、物流货运、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和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机动车维修市场、汽车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日常事务工作。
(八)港口航道管理科。拟订全区港口、航道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航道行政、港口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港口岸线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区船型标准化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