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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建筑渣土阳光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7X/2020-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综执〔2020〕2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产生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武进区建筑渣土阳光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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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建筑渣土阳光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综执〔2020〕2号
 

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运输秩序,减少大气扬尘,根据《武进区2020年度臭氧管控攻坚作战方案》(武生态办发〔2020〕3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渣土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制定《武进区建筑渣土阳光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进区建筑渣土阳光运输处置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渣土运输秩序,有效解决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根据《武进区2020年度臭氧管控攻坚作战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渣土管理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促进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奋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整治目标

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办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考评办法(试行)》及《关于调整2019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全区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动机制,明确职责,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坚决查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各类带泥行驶、沿途抛撒、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内容

    针对当前我区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还存在外围管控不到位、查处力度偏软偏轻、部分车辆实时监控不到位等问题,除强化日常监管以外,需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专项整治:

    (一)工地及弃土场出入口污染;

(二)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轮带泥,沿途抛撒,车身不洁,篷布破损,未全密闭;

(三)城乡接合部、偏远地区、长效考评重点区域外的工地、场所、道路的污染;

(四)运输途中车辆显示不在线;

(五)其他违反运输处置相关规定影响大气质量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的时间从2020年5月20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告知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告知各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及协会对所属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督促其自查自纠。

(二)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

1.联动整治,突出重点。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会同属地公安交警、住建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步进行诚信考核,尤其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采取多种手段,制约违规行为发生;对弃土场周边和偏远地区的整治每周不低于3次,及时反馈整治情况;每周对用车工地进行检查不少于500辆次;对国控点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次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

2.加强考评,不留死角。各地应进一步强化属地范围内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加强督察力度,力争不留死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市相关部门利用智信、微信及视频巡查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考核,对各类污染及履职情况加密考核频次,提升依法履职意识。

3.严格管理,落实惩戒。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据《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办法》要求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诚信考核,及时上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推送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规企业进行惩戒。

(三)长效管理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常态化从严查处,重点打击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各类带泥行驶、沿途抛撒、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并积极落实长效,防止此类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 突出难点。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对所有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线路,尤其是渣土弃土场出入口作为整治重点,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二)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各镇(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执法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及时上报整治数据及相关材料:

1.完善工地及弃土场台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执法监管责任队员及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请于5月29日前上报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加强执法管理,明确整治任务,形成执法管理数据日报表,每日上午10点前上报前一天数据至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按要求每周四下班前上报本周集中整治情况至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按要求每月29日前上报本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情况至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按要求于9月25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至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按要求于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建筑渣土专项整治情况至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严峻性及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合规守法的重要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 严格执法。整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规范执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周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督查考核情况纳入区综合执法季度考核及区城镇长效考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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