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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索 引 号: MB1809434/2020-00062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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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大类 具体执法项目 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部门 组织听证的申请材料 听证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2 行政许可 拟作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关部门 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草案 审核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3 行政处罚 按照《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作出的罚款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4 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 审核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5 行政处罚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案件调查报告、申请人陈述记录等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6 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事项涉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达10人以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案件调查报告、申请人陈述记录等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拟作出的对当事人财物查封、扣押决定书草案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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