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办)、站(所、队、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基础上,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编制《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班子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1
常州市武进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
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020年8月:准备阶段
2020年8月-2020年10月:起草阶段
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完善阶段
2020年12月-2021年3月:完成法定程序
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