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和省农委《关于建立2020年度政府优先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通知》(苏农社〔2020〕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为促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名录制度,现建立2020年度武进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特此通知,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武进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申报指南
2. 2020年度武进区家庭农场名录申报指南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2020052012524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