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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农药、兽药、饲料等7个行业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MB1809434/2020-0001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20〕26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0-03-05 发布日期: 2020-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农药、兽药、饲料等7个行业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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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药、兽药、饲料等7个行业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农发〔2020〕26号
 

各镇(街道)农业农经部门、畜牧兽医站,局各科(办)、站(所、中心、队),局属场圃、企业:

现将《武进区农药、兽药、饲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进区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进区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进区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进区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农药、兽药、饲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农药、兽药、饲料行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武进区农药、兽药、饲料行业安全监管机制,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农药、兽药、饲料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农药、兽药、饲料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

武进区范围内所有农药、兽药、饲料企业。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化品安全隐患。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辖区内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涉及的危化品,督促企业做好危化品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兽药、饲料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二)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设施设备、质量控制、可追溯管理、职业卫生、废弃物回收处置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风险分析、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原药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经本质安全诊断需增加安全仪表控制系统的,要立即进行停产改造,确保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达100%。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按照相关部门审批的品种和容量,不得超范围超量存放。环保设备设施要正常有效运转,固体废弃物要按照要求定期处置,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深入整顿经营单位秩序。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地排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全面摸排农药、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门店,重点检查限制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确保限制使用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2月)。召开全区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各个农药、兽药、饲料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至10月)。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一个不漏,全面摸清底数,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发现问题隐患,并及时完成整改。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企业危化品管理等安全生产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药、兽药、饲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农药、兽药、饲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对农药、兽药、饲料行业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问题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不查清楚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的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要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通过方可恢复生产。

请各相关单位每月末填报《农药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联系人:史志彬       联系方式:13584595417

QQ:93924159          邮箱:93924159@qq.com

附表:农药、兽药、饲料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单位类型

发现整改突出问题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执法处罚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已发现

已整改

整改率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关闭取缔

停产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罚没金额

追究刑事责任

(个)

(个)

(%)

(项)

(项)

(%)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家)

合计

农药生产企业

      

农药经营企业

农药使用单位

兽药生产企业

饲料生产企业

 

 

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切实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印发武进区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在全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按照规范、细化、精准和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抓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将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主体,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纳入重点监管的种养殖大户确定为建档对象,积极打通信用档案与追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测等相关工作的互联互通,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监管。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告知。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行、“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宣传告知,推广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生产消费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监管者的监管水平。与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压实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对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生鲜乳、农资打假、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制定年度抽样监测计划,持续对全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开展抽样检测,加强与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对农产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不断加强执法威慑。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持续完善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三、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详细整治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2—10月)。按照序时进度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告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12月)。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站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网格化监管。结合落实《苏农质〔2019〕13号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同步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做到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逐步建立纵向分层监管到底、横向分块监管到边、纵横监管无缝对接的立体型网格化监管模式。

(三)强化问题发现查处。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监督手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

 

武进区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种植业生产安全管理,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武进区种植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统筹,通过在全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种植业安全生产责任,消除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建立健全种植业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全区种植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种植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镇、村安全监管,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种植业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落实种植户主体责任,督促种植业生产主体按照“五到位”(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二)持续加强种植业安全源头管理。区镇联动开展常态化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设施内存用电设施设备、明火作业、消防措施缺失等安全隐患,严格规范用药、用肥和生产设施使用。及时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和安全指导工作,积极引导种植户投保农业保险,切实强化种植业安全保障机制。

(三)全面排查种植业安全隐患。全面开展种植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生产田块、生产设施、附属用房、仓库的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种植业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等安全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跟踪督促做好隐患整改,确保闭环管理。

三、时序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2020年10月)。各地对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本辖区种植田块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形成安全监管对象清单、隐患清单。组织种植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区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同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深查细挖安全隐患,实现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隐患整改全到位、全闭环。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由区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检查是否全面覆盖、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有效。同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种植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到2020年12月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站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对辖区内种植田块进行全面检查,要逐村逐户逐田排查,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重点检查设施(大棚)住人、堆物、用火、用电、用水情况,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种植业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在安全生产上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确需用水用火用电的应严格按规范使用,秸秆、农膜等易燃物应统一存放在划定的安全区域,并落实相应防火措施。

(四)加强应急管理。加强汛期、台风、雨雪天气的气象预警预防,指导农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防范,尽量减少灾害天气对农业安全生产的影响。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种植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事故预防常识和预防措施宣传教育,提高种植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加强种植业技术培训和指导,做好技术咨询服务,提高种植户的安全生产水平。

 

武进区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区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区畜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的决策部署,通过在全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落实畜牧企业(养殖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消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盲区漏点,着力化解影响制约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建立健全区畜牧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畜牧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大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重点整治养殖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备、日常安全维护、易燃物品管控、电气安全保护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养殖场是否建立养殖档案并如实填写;检查养殖场是否按要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产地检疫申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监管养殖场是否规范饲料、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

(二)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整治。重点整治生猪众恒肉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存在私屠滥宰的现象;是否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产品进入众恒肉联分销;是否按要求做好生猪产品运载车辆及场点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畜牧兽医实验室整治。重点整治实验室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专职人员操作;排查实验室有无易燃易爆品,实验过程无废气产生,检查兽医实验室的危化试剂、实验过程中的全部废液废渣是否签订医疗处置合同,并交由专业公司处置;检查日常巡查情况和巡查记录及相应台账;检查是否组织专人对样品室、试剂、冷链设备、电源、水源等全面巡查;检查实验室配备消防器材是否在可用状态。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整治。重点检查畜牧兽医中心、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急储备物资是否充足完备,疫苗、消毒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是否都在可使用状态;排查物资库有无易燃易爆品,应急物资库是否配备了相应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新完善畜牧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畜牧业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序安排

此次畜牧兽医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加强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畜牧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2月—2020年10月)。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排查畜牧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2月)。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畜牧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把基础补牢做实,有效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提升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分管领导组织领导下,建立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织骨干力量分阶段、有重点、重实效地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抓牢重要环节和关键举措,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和群众诉求的核查处理,发现不符合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场所以及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企业、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责任。对整治行动期间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重点在相关人员聚集场所进行集中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从业者的安全意识,形成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武进区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在全区开展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沼气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沼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实现沼气安全零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沼气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管,搞好宣传培训,指导沼气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沼气,出现跑气、漏气及时维修和处理。沼气池出料口要做到安全覆盖,防止人畜掉入池内发生意外。切实提高沼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沼气中毒和火灾事件发生,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

(二)持续加强沼气工程长效管理。重点检查沼气工程管护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护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沼气设施检查维护台账情况;沼气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操作情况等。

(三)全面排查沼气工程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沼气设施、装备完好状况;沼气池是否安全填料、出渣;沼气灶具是否漏气、沼气管质量是否良好且有无破裂等;设施周边是否设立警示牌等。

三、组织实施

此次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各镇、板块畜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向沼气使用单位和管护单位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增强沼气使用单位和管护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迅速组织沼气使用单位开展自查,为全面开展整治打好基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2月-2020年10月)。各镇、板块畜牧管理部门应对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协同区级部门和沼气工程管护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加强跟踪监督,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农业农村局同步开展沼气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排查检查是否全面覆盖、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有效。同时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附表:1.武进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2.武进区农村沼气工程清单

 

附表1

武进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对象

联系电话

场所地址

检查情况

1、是否存在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是□  否□

2、是否存在普通隐患:是□   否□

3、存在问题:

□未设立安全警示牌;□沼气池进出料口未安全覆盖;□沼气灶具、沼气管漏气;□沼气罐体有裂缝;□沼气用户未按规定操作使用沼气设施

□其他安全隐患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对象(签字):

整改措施

核实情况

是否排除隐患:是□  否□

核实人:              时间:

备注:本表由现场检查人员填报,圈舍已经拆除的无需签字。

 

 

 

附表2

武进区农村沼气工程清单

序号

沼气工程(场所)名称

所在镇村

沼气类型

联系人

备注

1

常州市丰彩清洁能源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

礼嘉镇万顷良田

中型

蒋彩华









2

陈永全养猪场

洛阳镇民丰村

中型

陈永全









3

好太太伟智猪场

礼嘉镇蒲岸村

大型

伟智









4

武进区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中心

礼嘉镇庞家村

大型

周进丰









5

常州市枫华牧业有限公司

嘉泽镇周庄村

大型

黄小国

空圈,停用

6

加康养殖场

礼嘉镇贝庄村

中型

周敏明

空圈,停用

7

春晖乳业

经发区西湖街

中型

吴新代

停用

8

蒋英杰养猪场

湟里镇岗角村

小型

蒋英杰

圈舍拆除,停用

9

陆仲新养猪场

礼嘉镇政平村

小型

陆仲新

圈舍拆除,停用

10

鑫鑫实验猪场

洛阳镇天井村

小型

易建清

空圈,停用

11

正贤养猪场

牛塘镇高家村

小型

王正贤

圈舍拆除,停用

12

常州市富康养猪专业合作社

湟里镇岗角村

中型

蒋英杰

圈舍拆除,停用

 

武进区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武进区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武农发〔2019〕183号)要求,根据我站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联动共治、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开展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职责,督促服务外包企业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场中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点强化蓝藻打捞处置站点、打捞设施设备及打捞过程的安全管理,夯实农业生产安全基础,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我区蓝藻打捞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全年零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落实精神,动员部署。组织召开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聚焦重点,全面排查。根据蓝藻打捞工作实际,重点从如下三个方面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一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服务外包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打捞处置各个岗位、各种设备是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章;有无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安全防护措施及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是否有应急预案措施。二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藻水分离站和资源化利用中心的各项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日常维护情况;对打捞船只、运输车辆、巡查快艇是否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登记维护;对水路、电路、配电设施等是否按要求铺设;厂房、仓储、办公室等部位是否整洁有序;消防器材配置是否规范有效;有限空间管理是否到位。三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服务外包企业有无落实隐患排查自查自改措施;检查藻水分离站水、电、气、管道、设施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人员是否按规章操作,持证上岗;水上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作业,是否配备救生衣、安全防护用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三)落实整改,长效管控。每月总结归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并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完成整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考核制度从重处罚形成长效机制,严厉杜绝安全隐患的存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服务外包企业也要成立检查小组,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配合领导小组的工作,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二)营造安全氛围。紧抓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培训教育广大员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短板,深入排查蓝藻打捞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每个环节、岗位和措施上的隐患,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及时上报,绝不姑息隐瞒。

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根据《武进区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武农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对局属场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场圃、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真正达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来。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各场圃、企业实际,加强安全形势分析,重点围绕人员、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生产操作使用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认真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强化生产操作规范,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二)开展生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生产指导督促场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场圃、企业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办公场所、食堂、出租场所所在企业等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全面开展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查,重点对用电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用电设备安全源头管理,加强电力线路、控制设备的防火、防电安全隐患点排查,加强设施设备机械性能、生产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做好相关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建立点、线、面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生产性能良好和运行状态安全稳定。

(四)严格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机制。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检查督促、立整立改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对标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场圃安全领导小组将于1月17号到20号对全区农业场圃、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并于1月17日召开安全会议重点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10月底)。按照制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每季度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力争做到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注重建章立制,并督促场圃、企业与出租场所的承租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场圃、企业安全管理员,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周建定主任任组长、费咏梅科长任副组长、周旭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推进。

(二)严格督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短板,深入排场圃企业每个环节、岗位和措施上的隐患,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源头上防范各类安全事的发生。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及时上报,绝不姑息隐瞒。


(三)营造安全氛围。以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发动,培训教育广大员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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