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指示精神,根据《2020年武进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逐步在武进区司法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工作目标
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抓好区司法局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工作,提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一)分类设施全覆盖
至2020年底,武进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
(二)完善分类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落实单位责任人制度,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精准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
(三)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升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实现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区司法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和责任人公示制度,区司法局垃圾分类责任人为局长薛健峰同志,内部管理岗由办公室主任邵亚治同志负责,垃圾分类指导员由巢鸿鹰同志担任。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考核机制下开展工作。
(二)规范垃圾分类容器布局
按照《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文件要求,根据区司法局实际情况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点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垃圾类别区分明显的标识颜色并设置分类指南。
(三)推进垃圾分类投放
应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
1. 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非生活源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并应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2. 将餐厨废弃物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
3. 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4. 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四)推进垃圾分类收运
完善垃圾收运环节,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区司法局机关食堂餐厨废弃物主动申报,纳入我区餐厨废弃物专项收运体系。其他垃圾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输至临近垃圾中转站,确保做到“日产日清”。
由局办公室做好有害垃圾和废旧物资回收情况登记,每月5日,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五)浓厚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开展“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充分利用垃圾分类宣传的各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扩大区司法局全体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
(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和培训机制
成立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由巢鸿鹰同志兼任区司法局垃圾分类督导员。结合贯彻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定期对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原则上每月不低于1次培训,确保职工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一)实施推进阶段。(2020年8月10日-10月15日前)
按照《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落实各项分类措施,统一规范投放设施,做到分类设施配置率100%。严格落实区局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和公示上墙制度,在楼层和公共区域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投放桶,局机关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投放点,在各投放点设置分类标识牌。同时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数据上报的及时性。
(二)整改检查阶段。(2020年10月16日-11月30日前)
1. 由局办公室对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检查情况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10月30日前)。
2. 根据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场督促指导意见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达标率100%的目标(2020年 11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薛健峰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开展好区司法局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告制度,按照区公共节能机构牵头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区司法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数据,每半年向区公共节能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三)抓好宣传教育。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向局机关干部职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由局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并报送信息不低于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