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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扬周俊、缪燕青两位同志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33170/2020-00013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武司字〔2020〕28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扬周俊、缪燕青两位同志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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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周俊、缪燕青两位同志的通报
常武司字〔2020〕28号
 

各司法所,局各科、室、处、直属事业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互帮互建优秀调研文章评选结果的通报》(苏司电〔2020〕59号)的通知,区司法局互帮共建民警周俊(溧阳监狱选派)、区司法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缪燕青共同撰写的调研文章《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运用探讨》被江苏省司法厅评审为一等奖。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健峰同志对此批示,该成绩值得肯定和表扬!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周俊、缪燕青两位同志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

各单位和个人要向受表扬的两位同志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攻坚克难的战斗精神,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法路径等方面加强创新实践,为全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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