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局各科、室、处、直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分解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进一步细化明确指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标准,建立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要强化信息报送,对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加强宣传,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局。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为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全系统开展学习教育
1.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司法行政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
2. 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交流会,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
(二)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
3. 结合“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区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
4. 各业务扎口管理科室深入法律服务场所开展宣讲活动,运用典型案例、鲜活事例启发思考,加强对本系统人员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做到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宣传教育“全覆盖”。(责任科室:区局各有关科室)
(三)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
5.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大讨论。(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
6. 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利用武进日报司法行政专版、法润武进微信公众号、武进司法行政官方微博等及时宣传展示推进专项整治的情况和成效。(责任科室:区局普法科)
7. 在法律服务场所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横幅、告知书、海报等,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责任科室:区局各有关科室)
(四)全领域开展调查研究
8.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法律服务场所安全生产源头治理、重点整治、安全监管等工作调研谋划,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事项清单等,加强相关标准研发、宣贯和应用。(责任科室:区局各有关科室)
9. 立足服务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加强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对策研究,提高我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责任科室:区局法服科)
10. 探索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力量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责任科室:区局法服科)
二、司法行政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专题
(五)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要求,构建严密的司法行政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12.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全系统建立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相互协作,各科室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责任机制。(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例会、排查治理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各类制度、重点工作任务、职责清单等进行梳理修订。(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14. 加强司法行政人员日常安全防护、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确保处于安全可靠工作状态。(责任科室:区局各科室)
(七)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5. 梳理制定法律服务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严格落实治理措施。(责任科室:区局各有关科室)
16. 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治理、销账制度,对重点隐患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进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2022年前,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责任科室:区局各有关科室)
(八)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17. 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科学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费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问题整改修复,配齐配足防火、防汛、防台等物品。(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18. 加强司法行政人员安全生产保护,合理配备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足额保障装备配备、值班执勤和培训演练费用。(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三、安全生产法治服务保障专题
(九)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规范执法
19. 指导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规范执法示范点培育创建活动,2020年底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责任科室:区局复议科)
20.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两法”衔接机制,有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问题。(责任科室:区局复议科)
21.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办案的监督指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责任科室:区局复议科)
(十)加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
22. 把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纳入全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强化“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梳理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构建涵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安全生产“大普法”格局。(责任科室:区局普法科)
23. 组织开展“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七进”,促进形成“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全国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消防等重点领域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将安全守法状况纳入企业、个人信用管理,联合工信、环保等部门持续推进“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创建。(责任科室:区局普法科)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供给
24. 将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作为“春风行动”、“法企同行”、“百千万”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和“百企百天·免费法律顾问”护航公益行动重要内容,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和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进园区,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专属+专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法律体检,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产品。(责任科室:区局法服科)
25. 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力量,开展安全生产事务法律审查、法律培训,聚焦安全生产经营全流程,提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责任科室:区局法服科)
26. 建立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强化设备租赁、保全证据、提存保管等安全生产方面服务。(责任科室:区局公证处)
27. 推行安全生产重大案事件法律服务介入机制,建立重大案事件处置法治工作队(法律服务团),促进重大事故依法妥善处置。(责任科室:区局法服科)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矛盾化解
28. 坚持“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结合“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等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化解违法违规企业关停、整治、整顿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调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责任科室:区局促进科)
29. 推动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完善非诉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整治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风险。(责任科室:区局促进科)
四、工作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30. 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31. 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十四)细化方案措施
32. 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33. 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限时完成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34. 对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责任科室:区局各科室)
(十五)强化督查指导
35.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12348”法律服务队督查调研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实时准确掌握整治进展情况。(责任科室:区局各科室)
36. 严格执法监管,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加强对重点条线、重点单位组织的精准指导服务,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十六)严肃问效问责
37. 综合运用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全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评。(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
38. 建立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取得实效。(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
(十七)强化舆论引导
39. 加强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和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作最新动态。(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40. 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责任科室:区局办公室)
41. 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及时挖掘司法行政领域安全生产示范典型,推广成功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安全主流舆论。(责任科室:区局政治处、普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