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通知》(武安办发〔2020〕59号)、《区住建局关于贯彻2020年武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武住建发〔2020〕6号)文件精神及年初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结合常州市2020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全区在建工程第四季度消防安全、起重设备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工程。
二、整治阶段
本次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项目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15日),监督检查阶段(11月16日-12月5日)。
三、整治内容
1、在建项目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施工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动火审批、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
2、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重点是岗前教育、节假日期间管理人员应急值守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起重机械整治重点是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四、整治要求
各属地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整治内容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同 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做到措施留痕、执行到位。现场项目部要重点加强对用电安全措施及监控、应急措施,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火灾预防措施及消防设施配备、民工留住现象的排查。项目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秋冬季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全力预防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恶性事故发生。
五、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住建局建管中心将结合四季度安全专项整治计划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将采取停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从重查处,维护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