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治欠发〔2020〕4号)、《常州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常住建规〔2020〕3号)、《关于印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治欠〔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2020年底前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经研究决定,区住建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冬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武进区所有在建工程。
二、排查时间、方式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止,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组织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由监理项目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
(二)10月19日起,局建管中心分二个检查组开始全面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项目工程进度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支付。
(二)施工合同是否有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人工费用拨付周期。
(三)建设单位是否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施工单位是否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五)分包单位是否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六)建设单位是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按月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相应资金。
(七)农民工工资是否通过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工资支付表与银行流水是否吻合。
(八)施工现场是否配备劳资专管员,是否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及有关信息是否一致。
(九)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和考勤表是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
四、排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认识,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项目经理需有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2、施工现场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需提供工程款、工资款支付的票据和清单)。
3、此次排查要做到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可能存在维稳风险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在排查期间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人)严肃处理。
4、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并请参加本次专项排查。
5、此次排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相关部门。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