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结合区住建局制订下发的《2020年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武进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按照《武进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区住建局对全区建筑施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走访、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活动、紧扣“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落实各项措施。通过本次活动,从企业内部到施工现场,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发了人员的参与热情,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企业文化彰显厚积薄发态势。部分企业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能主动作为、积极创新,为全区建设行业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此次安全月活动共收到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活动总结71份,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企业负责人宣讲43场,举办安全培训15场,培训人员近2500人次,开展应急演练71场次。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了以局主要领导带队的明察暗访活动2次,督查项目5个。局建管中心重点开展了深基坑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结合日常巡查,检查项目41个,共查出隐患166个,开出整改通知单35份,局部停工通知书4份,检查塔式起重机7台,施工升降机4台,吊篮4台,爬升脚手架1台。
二、存在问题
1、宣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个别企业开展了一些宣教培训活动,但档案资料真实性不强,对现场存在的一些明显隐患未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月氛围不够浓厚,现场宣传氛围不足,缺少标语、宣传图画;安全教育形式化,缺少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月总结内容空洞,过于简单。
2、应急演练指导意义不足。据统计上报数据显示,全区开展建筑施工应急演练共71次,其中开展65次消防演练,5次防高坠演练,1次防汛演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环节众多,演练科目却过于单一,甚至部分企业多年以来每年只进行一项消防演练,没有根据项目施工特点主动创新科目,演练活动缺乏针对性,存在应付了事现象。
3、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实。有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检查内容缺失,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明显的安全隐患不能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设置不到位或不规范,防高坠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采用脚手板或者安全平网封闭,脚手架连墙件未严格按照规范设置;个别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存在较大问题,如由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恒大御景项目北区二期(5#、7#、9#、11#、门卫M1、门卫M2及地下车库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常州恒大御景项目——北区四期(12#)工程施工现场吊篮及爬升脚手架存在较多问题,经第三方检测均为不合格。
4、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检查发现,少数项目存在设备管理单位责任未落实,履职不到位情况。如万博城市广场二期23#、24#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拆卸告知手续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拆除,长时间闲置在施工现场,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如湖滨嘉园二期剩余地块工程,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不重视,检查中发现部分塔式起重机存在标准节螺栓松动、吊钩磨损严重、起升钢丝绳断丝严重、变幅系统钢丝绳短绳保险失效等问题;如常州爱琴海购物公园一期项目A1-A4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斜撑开裂、极限限位失效等问题;部分设备安装企业擅自将一些接近报废年限的零部件替换安装到在用的起重机械上,对施工现场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深基坑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坑周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部分深基坑支护缺少定期检查验收资料,基坑监测数据报告不及时,深基坑施工作业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的流程分层分段进行施工,挖土作业存在超挖现象,存在坑边堆载现象,坑底排水设施不到位,上下基坑的便道设置不到位等。
5、总分包管理不到位。有些总包单位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甚至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项目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缺少有效管理。少数设备安装单位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工作流于形式。
三、处理意见
1、在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过程中,江苏天启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竣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演
练观摩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现予以通报表扬;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科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加强企业内部及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利用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现予以通报表扬。
2、对常州恒大御景项目——常州恒大御景项目北区二期(5#、7#、9#、11#、门卫M1、门卫M2及地下车库二期)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吊篮安装单位雄宇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3、对湖滨嘉园二期剩余地块(第三批)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常州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常州市新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单位常州市天力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4、对常州爱琴海购物公园一期项目A1-A4及地下室建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单位常州权威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进行诫勉谈话。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巩固提升、常抓不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常态化,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一是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取得的良好成果及时总结并付诸实践,逐步更新理念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事故发生。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深入学习,要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每个班组、每个人员,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2、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加快落实整改,从实物环节到管理体系上查找问题根源,由点及面地进行隐患排查并举一反三;其他单位也应对照本通报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避免同类情况重复出现,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下一阶段,区住建局建管中心将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防高坠“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对高支模、脚手架、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各方责任主体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贯彻到底,认真对照整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面对夏季高温、暴雨、台风等灾害性气候对施工产生的影响,要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预防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