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建设行业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宣贯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建设行业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宣贯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各级督导组工作要求,全面强化落实我区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我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全面强化落实我市建筑工程领域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常住建﹝2020﹞66号)和《关于印发<武进区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宣贯方案>的通知》(武安办发﹝2020﹞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建设行业实际,现就宣传贯彻全面强化落实建设行业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全面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宣贯、落实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建设行业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宣贯并督促企业做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等方面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建设行业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宣贯,制定事项清单宣传手册,多渠道、多举措开展宣贯活动,明确要求建设行业企业依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工作要求,做到逐条对照,每条落实,确保成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结合我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掌握重点监管对象与重点环节。重点围绕建筑施工、燃气管理、物业管理、市政管理、人防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摸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方式与监管模式。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达标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达标企业积极抓整改的原则,开展提档升级工作。对我区建设行业所有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摸清风险点,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三)严格执法、加强惩戒。按照年度执法计划、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开展监管执法检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明查暗访,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不严格、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频次。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示范创建、典型引领。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选树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在此基础上,提档升级,争创“本质安全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引领,达到共同提升的效果。
(五)严格考核、完善制度。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企业安全检查频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监管、处罚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举措与进度安排
(一) 宣传发动(即日起至5月)
1、局组织各部门及相关管理单位负责人、建设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召开全区建设领域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专题会议,并对《清单》进行宣贯培训。
2、由区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讲师团深入重点施工、监理等企业宣讲《清单》,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清单》。
3、由局燃气管理站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针对性《宣贯》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并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4、由局建管中心针对机械设备安拆与管理的负责人、专职人员和安拆人员,开展针对性《清单》宣贯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5、要求全区建设行业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根据《清单》宣贯和落实方案,将《清单》要求传达到企业的每个部门和项目部。同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创新举措,采取灵活多样、切合实际、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站、内部刊物、微信、微博等媒体或编印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重点事项清单内容传达到每一家企业。
7、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建设领域管理部门和企业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
(二)贯彻落实(2020年6月至9月)
一是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参加教育培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所有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制定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计划,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三是加强机构人员配备,确保安全投入。所有企业要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行业领域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保障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支出。四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要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五是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所有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工作流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六是强化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七是配合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全面完成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生产全流程管理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八是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九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严格对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十是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委托其它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十一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开展演练。
(三)检查提升(2020年10月—12月)
各管理部门要通过年度执法计划、双随机检查、“四不两直”检查及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企业对以上工作内容和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行政处罚,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
同时,加大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企业的宣传。选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安全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信息共享等形式,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扩大其社会知名度,助力形成安全效益。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要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责任到人、严格检查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进度安排,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组织检查督查,要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列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名单。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大监管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执法。
(三)选树示范典型。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典型的培养选树,选树一批落实主体责任的先进典型。大力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学习借鉴,取得实效。每季度选取先进企业不少于1家,并将先进企业名单及经验做法、创新举措文字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4日前报局建工科;强化对企业的指导督促,培育3-5家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如下: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企业应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1.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
2.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视隐患为事故,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自身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联网。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4.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应加强对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设备大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部分早期建设运行、未进行安全设计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应请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并按要求进行补充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业工会应加强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
3.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企业复工复产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生产系统特别是管道、阀门、仪表等机械设备,通风除尘、污水处理等处理设施,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雷防爆装置等保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方可复工使用。
5.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企业应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并接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化工生产企业应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2.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3.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组织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